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抚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受国务院激励表彰,获得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0万元的支持奖励。
夯实基点,构建强劲“林业引擎”。林长制工作在全省实现“八个第一”,第一个制定了林长制工作架构实施“7866”标准化建设、第一个下发了“总林长令”、第一个实现了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全覆盖、第一个对专职护林员实施了“五统一”管理、第一个对“一长两员”实施了“两清单一平台”管理、第一个建立了专职护林员队伍、第一个打造了林长制升级版、第一个实现了“5G+AI天地空”全天候监管。
聚焦重点,配备精准“林业导航”。创新实施“林长+”,构建“总林长+公安局长+检察长+法院院长”森林资源执法体系,建立“林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形成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凝聚亮点,开拓崭新“林业智慧”。以开展全国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为契机,着力破解林业发展中机制不活、体制不顺、效益不高以及林农关心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九项改革在全国首创,出台全国首个林业碳汇权益资产备案登记暂行办法,成立全国首家“两山银行”,颁发全国首张林下经济收益权益证,建设全国首个探索林地承包延期试点,建立全国首个建立林权收储平台,成立全国首批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完成全国首单湿地权益资产抵押贷款,实施全国首个实施“总林长+林业产业链长+林业特色产业园区”行动,完成全国首单远期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
《江西改革工作简讯》2023年第1076期
来 源:抚州市委改革办
编 辑: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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