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德镇市出台《推进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实施方案》,下沉一批市级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级,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审批机制,推动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依法下放,确保事项“放得下”“放得稳”。梳理《景德镇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根据事项性质,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对依法下放事项完整交接审批权限,对审核环节下沉、窗口前移、受审分离事项规范受理审查批准流程。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有关改革措施,实施“市县同权”改革后,行政许可办理环节、办理时限、申请材料“只减不增”。 统筹协调,力求事项“接得住”“用得好”。市直部门制定本系统行政审批“市县同权”改革方案,理清改革事项清单,通过建立市县对口部门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网上沟通等机制,督促推动县直部门实施好依法下放的许可事项。对县直部门一时接不住的许可事项,设置3个月过渡时期,暂时由市直部门帮助行使审批权限,确保下放权力不落空。各县(市、区)作为承接主体,重点加强承接能力建设,落实承接机构和人员,积极推进审批服务力量下沉,推动企业群众办事“一次办好”“就近办理”“县内办结”。 设立专窗,强化事项“数据通”“网上办”。在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市县同权”综合窗口,依托“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平台,建设景德镇市“市县同权”模块,开发受理推送、县级报批、统计分析等功能,实现“市县同权”事项全流程线上闭环审批管理。事项承接单位指派专业审批人员进驻专窗,开展咨询、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等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深化政务数据汇聚开放共享,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市县同权”改革中的运用。 强化监管,实现事项“管得严”“批得快”。强化主管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市直部门对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审批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制、网络智能监管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坚决防止事项下放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把好审批关,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加强对审批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许可事项放而不乱。 深化改革,推动事项“协同放”“一次办”。围绕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和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加快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将与行政审批办理相关联的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同步纳入“市县同权”改革范畴,强化县域审批服务“全链条”办理能力,推动事项“协同放权”。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及关联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实施,推动县域审批服务“一门、一窗、一网”办理。
来 源:江西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