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政务大厅服务时间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整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九、星期三)对外开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选择“网上办、预约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减少现场办理次数。
三、大厅开放服务后,确需前来现场办事的人员请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监测和引导。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8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政务大厅服务时间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整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九、星期三)对外开放,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尽量选择“网上办、预约办”等线上服务方式,减少现场办理次数。
三、大厅开放服务后,确需前来现场办事的人员请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监测和引导。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2月8日
公主岭市政务大厅窗口咨询电话
一楼
政务大厅总服务台 6294301
邮政快递 6250059
婚姻登记处 6294730
二楼
公安户籍 6214000
公安出入境 8888028
三楼
不动产登记中心 6791319
住建局(三楼) 6294286
税务契税 5160095
港华燃气 6864004
吉视传媒 6069740
天源水务 6293219
中国电信 5060079
中国移动 13689730086
中国联通 6770067
电力综合 6208088
四楼
卫生健康局 6294722
医疗保障局 5069913 5069919
新农合 6259088
交通运输局 6294278
畜牧局 6294295
商务局 6770101
烟草局 6790052
文广旅局 6294723
气象局 6292121
民政审批办 6238611
退役军人事务局 6241144
教育局 6299006
五楼
市场监督管理局 6294708
税务局 5160134
六楼
水利局 6294668
城管局 6294725
生态环境局 6777656
自然资源局(林业) 6294726
自然资源局(国土) 6294719
自然资源局(规划) 6294718
财政局 13689743616
住建局 6252522
应急管理局 6292727
发改局 6294716
七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292606
民政临时救助 6593360
民政社会救助 6253008
八楼
公证处 6218090
就业局 6226181
关于疫情期间加强流动人口
出租房屋管理的通告
公防指[2020]28号
为全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传播扩散,根据吉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应对返程高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将进一步强化我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到我市的外地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凡将房屋出租给非我市户籍人员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和招录、聘用非我市户籍人员的用工单位,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或单位招用之日起,立即向辖区派出所登记报告。发现疑似感染疫情的人员,要同时报告辖区派出所、所在乡镇街道及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凡流动人口本人未主动向辖区派出所申报登记的,出租房主、房屋中介机构、用工单位知情不报、瞒报、隐报的,一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四、居住在我市的流动人口要主动配合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凡拒绝配合隔离治疗或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五、如发现疫区来我市人员、曾去疫区返回我市人员或与上述人员有密切接触者,未按要求申报登记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434-6262320 或110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主岭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