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赋之体式
第六课 律体赋
律体赋,简称“律赋”。
律赋由骈赋衍化而来,肇始于齐梁,至唐而体制齐备。唐宋以诗赋取士,对试赋做了诸多限制:拘于声律,多限以八韵,开篇破题,题多取之古典或诗句,对偶工巧,押韵和谐,讲究平仄,风格典雅。
关于律赋作法,清代姜学渐《味竹轩初学律赋》云:学赋之法,先布一篇之局,篇中有停顿、有开合。题之层折,即赋之波澜。……局既布,则一段有一段之意矣。意既定,再选韵;选韵之法,每段与题意相近者选之。韵既选,再安韵;安韵之法,照一段意之先后层次分之。然后看题有当用典者,再选典;选典之法,亦止是照篇中之当前当后用之。然后讲求每字句要稳当,要圆熟;求真切便稳当,调平仄便圆熟。每句意要联贯,要圆转;不杂凑便联贯,有开合便圆转。每段要流畅,忌累赘;少排句便流畅,不累赘。”
律赋因受格律束缚,佳作甚少,有意思者更寥。今之辞赋选本,亦选录甚少。更有对律赋持否定态度者,谓律赋其体尽变,非复古义,已远离汉赋宗祖也。
众之能详者,白居易之《赋赋》是一篇律赋,范仲淹之《用天下心为心赋》乃一篇佳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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