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学习小组“学习评价”计分办法
说明:每组记分员每天都要计分,第一组记第二组,第二组记第一组,依此类推。记分员于当晚把计分情况写在班级统计表内。每二周评比一次。
项目细则 | 标准 | 学习组长记分依据 | |
加分项目 | (1) 课后作业互批中发现明显错误的 | 扣1分/题,加在批改的小组上 | 记分员计分、中心组界定 |
(2)能提出与众不同的有意义问题的 | 加5分/组 | 记分员计分、中心组界定 | |
(3) 兼顾学业基础,全班展示本组任务准确的 | 加5、3、1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4) 兼顾学业基础,能圆满解答教师提出的问题的 | 加5、3、1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5) 能圆满解答其它组未解决问题的 | 加5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6) 能用更精彩的方法回答问题,或受老师表扬的 | 加5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7) 能指出教材、教师或其他组的错误的 | 加5分/次 | 中心组界定 | |
(8) 敢于主动当场提问、质疑、辩论的 | 加3分/次 | 记分员计分 | |
(9) 出周练卷试题被老师采用的 | 2分/小题、4分/大题 | 中心组界定 | |
(10)周练平均分增幅最高前四组 | 加20、15、10、5分 | 中心组界定 | |
扣分项目 | (1)经查证,前置作业或课后作业完成情况较差或雷同的 | 扣3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2)课堂纪律较差的或被老师批评的 | 扣3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3)未经允许提示其他人展示的 | 扣3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4)已经过讨论,但在全班展示时明显错误的 | 扣3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5)被追问时不能回答的 | 扣1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6)当堂抽检出现明显错误的 | 扣10分/人次 | 记分员计分 | |
(7)周练平均分增幅最后2组 | 扣10分、8分 | 记分员计分 | |
(8)小组不团结,讨论不积极的 | 扣10分/次 | 记分员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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