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和私房继承上一样吗?有哪些不同?公房...
公房和私房继承上一样吗?有哪些不同?
公房和私房承租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根据《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公共住宅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原居住共同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但前提是共同居住人在房屋所在地有常住户口,且居住两年以上没有其他房屋。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同居民符合这一前提条件,承租人应通过共同居民之间的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公房所有人根据共同居住房屋情况书面确定承租人。
因此,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该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共同居住者,租赁权并不能直接转让给一个人。 谁是房屋的承租人,需要由共有人同意确定,然后向公屋产权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更改名称的程序,其他人包括其他亲属,因为没有权利干涉共有人。 任何人在其他共同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承租人的名称,即属违法及无效。 争议发生后,联权共有人的权益可以受到侵犯,向房屋委员会撤销更改名称,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认承租人。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