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三、“诡寄”、“飞洒”避田租

第十二章 明清时期经济(明:公元1368~1644年;清:公元1644~1912年)

 三、“诡寄”、“飞洒”避田租

明代的人民缴纳田租外,尚有当差及徭役。不必当差的有乡官、吏胥(吏胥是在衙门当差者)及生员(生员可升任乡官)。据顾炎武先生的《日知录》记载,一地之生员多,田亩多,民间的派差就重;即生员多田愈多,民间派差愈多。于是要求生员“寄田”以逃避赋税,“诡寄”者,即将田集中寄在生员身上以避税也。
明代除“诡寄”外,由于田多役重,于是又有一种称为“飞洒”的,便是将自己的田亩分散写入别人的名下。行使这种勾当,首先得与衙门中管鱼鳞册的勾结买通,又称为“洒田”或“洒粮”。由于将田分别飞散在别户身上,所以亦称“飞洒”。
由于“飞洒”作弊,因此有100亩田的农户须缴纳130亩的田租,富人的田就分配在忠实诚朴的农户身上而受了欺骗。
“诡寄”与“飞洒”的情形直到民国初年仍有存在,造成了人与田永远无法准确划分登记的现象。
还有一种“虚悬”,意即把田悬起来了。由于卖田者花样多,故弄玄虚。买了田的,粮仍没有过,田赋却由轻而转重了,造成了很多麻烦。
以上这些弊端,都是经济解体以后所发生的现象,由于社会欠缺组织,造成散漫无法纪。
现在中国社会的缺点是平铺的,无力的,已经没有头脚轻重之分。组织无法有秩序的推行各项政令,造成了阳奉阴违的现象。
明代尚有承袭元制的“赐田”。明宪宗时,没收太监曹吉祥的田地成为宫中庄田。明孝宗时赐给皇室勋戚的庄田凡3万3100余顷。世宗时,赐田已达20万919顷28亩。至明神宗万历二十九年,赐福王庄田多达4万顷。此项庄田,租重而骚扰大,为害北方农业之进展甚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清代台湾大租调查书 第八章留养租
中国古代奇案:改契霸占田产
《鲁班经》——风水经典
职分田
你对汉代的田租有多少了解?
书院(173)越山书院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