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建国后,由于传统对领土、藩属国和势力范围的概念和现代社会意义上的领土概念是有差异的,导致很多人认为我们相当于损失了大量的领土。但是与此同时呢,我们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意外”的获得了不少领土,今天我们就来盘点一下吧!
1.斯瓦尔巴群岛(资源自 由共享)
位于北欧的斯瓦尔巴群岛,目前主权属于挪威,靠近北极圈,自然资源丰富。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科研人员急于开展北极科考任务,但是苦于没有合适的地方。在查阅资料时,意外发现1925年我国北洋政府竟然参与签署了《斯瓦尔巴法令》,是33个缔约国之一。法令规定斯瓦尔巴群岛虽然主权归挪威,但是缔约国可以自由开展除了军事活动之外的所有活动,相当于拥有部分主权。然后我们就顺理成章的开建了第一个北极地区科考站——黄河科考站。谁都没想到,当时动荡时期的北洋政府阴差阳错签的条约竟然为今天的科研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2.太平洋上的“中 国 地”
很多人不知道,我们在广袤的太平洋上,竟然有一块多达7.5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事情是这么回事,夏威夷东南方海底区域,我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向联合国申请进行资源勘探,总面积达30万平方公里。根据联合国的相关规定,勘探结束后将勘探区的一半分配给我国作为先驱投资者的“报酬”,也就是15万平方公里。到1996年,我们又放弃了其中的一半,最终留下了7.5万平方公里,是拥有永久勘探开发主权的区域,也就是大家所说的“国土”了。
3.喀喇昆仑走廊地区
喀喇昆仑走廊地区面积达5800平方公里,位于中巴边境。考虑到整个西部和中亚交接地区的实际情况,从第三方的角度讲,该地区归于谁都正常。实际上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该地区是由巴铁管辖。后期考虑到中巴的友好关系,大家协商将该起去算是归还给我国。很多人只是看到面积大,但是实际上该地区战略价值极其重要。新藏公路恰恰的经过该地区,想一下如果我们没有这块土地的话,如何连接新疆和西藏呢?
4.香港岛
很多人可能认为我们1997年收回香港地区是理所应当的,但是实际要看当年两国签署的条约《南京条约》是将香港岛割让给英方的,后续的九龙半岛才是租借,租期99年。但是当年的邓爷爷十分霸气,硬是通过施压让英方放弃,我们才得以将香港地区完整的收回来,只能说邓公伟大啊!有兴趣的网友可以搜索当年的原文,看看是不是这样?
很多朋友还有讲什么旅顺、大连,黑匣子岛,澳门地区,片马地区,甚至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黄岩岛等,这些是本来我方主权内的领土,只是因为各种原因被外人侵占而已,我们可以称之为收复。
以上几项才是我心目中相当于“意外”,额外获得的领土。你们说是不是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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