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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爆气象局长倒卖5门高射炮 官方辟谣(图)


楚雄的一处“两室两库一平台”标准化作业点


停在库房里的火箭炮和高射炮


位于楚雄州二城坝的增雨作业点 本版图片 都市时报记者 刘先兵 摄

都市时报记者 刘先兵

“云南连续三年大旱,作为云南省楚雄州气象局局长的杨永胜却倒卖州政府增雨高炮,非法转移财政资金,私分非法所得。”

今年2月26日,一个题为《史上最牛气象局长,云南大旱当季,倒卖国有增雨高炮》的帖子突然现身网络,短时间内引起极大关注。此时,云南正在面临三年连旱,这个帖子犹如一枚重磅炸弹,一时舆论哗然。

“倒卖人工增雨用的高射炮”是否确有其事?都市时报记者第一时间赶赴楚雄,介入调查。

●37毫米高射炮

高射炮,诞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是一种广泛装备的防空武器。如今,口径40毫米以下的高射炮仍是现代防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军装备的第一种国产高射炮,就是1955年定型的55式37毫米高射炮。之后,又陆续装备了65式37毫米双管高炮、74式37毫米双管高炮、88式双管37毫米自行高炮等。部队退役的高射炮中,一部分被移交气象部门,用于人工增雨。

目前,除了37高炮以外,车载式火箭炮也能用于打增雨弹。

“局长倒卖高炮,私分非法所得”

2月26日晚6时许,“气象局长倒卖高炮”的帖子出现在网络上。发帖者的网名为“云南人”,使用QQ空间博客发帖。但此人的个人资料却注明,此人“现居北京市东城区、男、年龄19岁”,其他资料并未填写。该QQ号码没有相应的个人等级,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刚刚申请的新号码,整个空间中只有这一个帖子。

帖子分为三个部分:事情经过、几点说明、证据复印件。主要针对楚雄州气象局局长杨永胜——一个正处级干部。

该文称:“杨永胜在2009年间,以要求楚雄州人工增雨防雹办公室开展气象科技服务为名,在未经州政府同意的情况下,指使州增雨防雹办公室,将州政府用于开展人工增雨防雹的三七高炮以新代旧(注:此处应为以旧代新)、以借代卖的形式,以每门6万元的价格,分别卖给文山、普洱、临沧等地,并将其违法所得打入科技服务经营账户。以分成、提成、提高维修费用等多种形式,达到倒卖国有固定资产,私分非法所得的目的。”

帖中还指出,杨永胜倒卖的这批高射炮是2006年州政府一次性出资购买,用于开展防雹工作的50门退役31毫米高射炮中,配发各县后剩余的“备份”高炮。“即便是旧炮,要卖也必须报经州政府批准。所卖得的资金应该上缴州财政,才符合规定。”

发帖者还贴出了一份2009年10月28日,有杨永胜签字的“收入分配意见报告”。这份报告由楚雄州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称“人影技术服务中心”)出具,表示希望将5门高炮出租所得的30万元,按照州气象局与人影技术服务中心4:6的比例分成,即12万元归州气象局,18万元归人影技术服务中心。杨永胜在该报告下签字表示“同意”。

帖子最后的落款,写的是“楚雄州气象局人降办部分群众”。

整个帖子看完,难免留给人一种印象:发帖者或许就是因为要曝光此事,而不想身份暴露引来麻烦,所以使用新注册的QQ,发帖也格外谨慎。从内容上看,这的确像是楚雄州气象局内部人士所为。

被“有偿支援”出去的5门高炮

在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张朝斌看到该帖时,很是吃惊。细看之后,他肯定了那份“收入分配意见报告”上的签字系局长杨永胜的亲笔。他表示,楚雄州确实有将5门高炮外租文山、临沧、普洱三地,但并非帖中所说的“倒卖”,而是采取租用的形式,将楚雄州富余的高射炮支援其他州市,并收取相应的租金。收来的30万元租金也的确按“收入分配意见报告”进行了分配,但都事出有因。

为了证实这5门高炮系外租,并非倒卖,张朝斌找出了当时的“防雹作业用具出租协议”。出租方(甲方)为楚雄州人工影响天气技术服务中心,承租方(乙方)为文山、临沧、普洱三地的气象局。

协议中写明:“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对乙方开展防雹工作给予帮助、支持,报经云南省气象局同意,经双方协商达成防雹作业用具租用协议。甲方将高炮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10年。在此期限内,如乙方通过其他渠道购买到高炮,或甲方增雨防雹需要,外租高炮无条件归还甲方使用,由乙方造成的高炮配件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承担修理费用。高炮的租用费用为6万元/门。由乙方在拉运高炮前一次性支付。如在未满租用期内高炮被甲方收回,甲方按使用年限比例退还乙方租金。乙方负责所租高炮的管理、使用及各种安全维护。甲方帮助进行作业人员培训,并提供技术服务。高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和相关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时任楚雄州气象局人工降雨办公室主任的杨光焕回忆,2009年2月左右,临沧、普洱、文山三个州市通过公函的形式向楚雄州求援,希望能够得到楚雄州气象局在人工增雨防雹方面的技术支持,并询问哪里能买到增雨用的高射炮。

杨光焕说,楚雄州开展增雨防雹工作是比较早的,2005年和2006年时,这方面的技术和设备都达到了云南省的领先水平。这两年间,楚雄州气象局通过云南省相关部门的批准协调,采购了一定数量的高射炮。

接到其他兄弟州市的请求后,楚雄州气象局还专程派人过去,进行技术培训,其中包括增雨防雹作业点的建设、高射炮的使用。随后,临沧、普洱、文山三地共8人一起来到楚雄州气象局考察学习。

技术培训之后,这三个州市的高炮设备又成了问题,文山是“短缺”状态,而临沧、普洱两地高射炮的数量为0。因一时无法采购到高炮设备,这三地再次提出,要求楚雄支援一些设备。

杨光焕回忆,楚雄州于2006年增加高炮设备后,恰好有一批从区县换回来的旧炮,修理后还可以使用。在接到设备求援后,楚雄州气象局向云南省气象局提出了申请。

楚雄州气象局2009年的9号文件,便是《楚雄州人降办关于人影设备转租的请示》,2009年4月7日印发。内容为:“我局接普洱市、文山州、临沧市气象局的商函,请求我局在人影设备上给予支持。经我办研究,从支持上述三地州开展防雹工作的角度考虑,拟同意将目前我局储备的人影设备(6门高炮)转租给上述地州使用。请予批准。”

2009年4月15日,云南省气象局就《请示》批复:“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同意楚雄州人民政府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将储备的6门高炮转让给普洱等地人工降雨防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使用。请楚雄州人工增雨防雹指挥部办公室对转让的6门高炮组织做好年检,并协助受让方做好人影作业设备的安全运输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需要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的,应报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

杨光焕说,本州内县区设备的转让,须报经州气象局批准;州市之间转让设备,须报经省气象局批准。因此,楚雄州气象局转让高炮设备,手续完善,完全合法。

楚雄州气象局称网帖纯属造谣

虽然省气象局批复同意转让6门高炮,实际上,楚雄州只对外转租了5门。杨光焕解释说:“即便是对外支援,我们也得考虑自己的设备优先满足本地的需要。”

杨光焕说,楚雄州的高炮设备资源是全云南省最多的。楚雄州的增雨防雹工作开展得较早,早在1978年已经开始,主要用于烤烟种植区人工干预天气。2005年和2006年两年间,楚雄州的烤烟种植达到鼎盛时期,高炮设备也在这两年骤增。这两年间,楚雄州拟定报告,通过省政府与驻地部队沟通,办理相应的手续后,以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军转民用的形式,获得了一批高射炮,数量为50门。后来,云南省气象局又下拨了19门高射炮。

这些高射炮都是部队退役的装备,很多部件都有损伤。采购进来后,楚雄州气象局投入了大量的维修费用和运费。将采购来的高炮分配到各县区后,县区大多使用的90年代的高炮被调换回来。但这些高炮也不能当废铁使用和变卖,而是更换零部件后继续使用。楚雄州气象局对外出租的5门高炮,就是从下面县区调换回来的旧炮,加以维修后恢复使用的。

杨光焕介绍,在对外出租高炮时,承租方也亲自过来核算过修理费用。每门高炮的维修费用在4万元左右,加上培训等费用,出租5门高炮,合计费用为30万元。其中归于人影技术服务中心的18万元是成本开支,楚雄州气象局进账的12万元作为后期服务费用,“灵活开支,实行多退少补”。

最后,楚雄州气象局对此事予以郑重说明:“网帖纯属造谣,此事可接受任何部门和单位的调查。”

记者了解到,楚雄州确实是增雨、防雹设备齐全,技术成熟。在距离楚雄市城区最近的二道班和二城坝两个增雨防雹作业点,两个作业点的规模都已经超出了楚雄州关于作业点的最低标准“两室两库一平台”。其中,“两室”指作业点工作人员的寝室、值班室;“两库”指弹药库、炮库;“一平台”即发射平台。每个作业点都用围墙围了起来,占地都达到100多平方米。

眼下尚未到烤烟种植时节,高射炮经过保养后,还穿着炮衣停在炮库里。发射台上还专门针对人多的区域和方向设置了禁射区。

杨光焕说,楚雄全州的103个作业点,都按照最低标准“两室两库一平台”建设。“增雨防雹高炮设备肯定不止103台,我们都有备份。”

“发帖举报事件”

疑与单位人事变动有关

看到这个网帖之后,楚雄州气象局纪检组随即进行了调查核实。根据有杨永胜签字的那份“服务收入处理意见”,纪检组认为,该帖发帖者为楚雄州气象局内部工作人员,而且此事与楚雄州气象局正在进行的人事变动有关。

楚雄州气象局纪检组组长和春星向都市时报记者透露,按照云南省气象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通知》、楚雄州气象局《楚雄州气象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楚雄州气象局从今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轮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分开”。由于省局下达的指标有限,导致楚雄州气象部门有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无法被聘用到相应的岗位。虽然从教育、政策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尽力化解此次调整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整个调整过程中还是遇到了很多困难,部分职工“不能正确看待整个调整”。

楚雄州气象局办公室主任张朝斌也认为,发帖“举报”的确与该局的人事调整相关。此前就有一些工作人员到办公室闹过,加上发帖者掌握有内部资料,因此发帖者应该就是州气象局内部工作人员。

该局财务科科长邓秋风表示,除去人影技术服务中心的18万元成本费用,外租高炮所得的另外12万元费用一直在楚雄州气象局的单位账户上,从未出现网帖所说的“私分所得”的情况。

楚雄州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还透露,杨永胜已经担任该局局长13年,工作认真踏实。近段时间各地旱情严重,杨永胜隔三差五就会下乡检查指导抗旱工作。一名办公室的驾驶员称:“杨局长这个人没什么官架子,碰见我们驾驶员都会主动打招呼,是个好领导。这次可能有人要陷害他。”

省气象局:“资源互补值得提倡”

楚雄州对外出租高炮这一情况,也得到了云南省气象局高炮设备主管部门的确认。

省气象局综合保障科科长杜峰回应记者的提问时说,楚雄作为全省人工增雨防雹设备最多、技术最先进的地方,对其他州市进行设备支持是应该的,也符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程序,省气象局也提倡这样的资源互补。

杜峰至今仍记得当时楚雄州申请对外出租高炮一事。他说,楚雄、曲靖、玉溪三个州市是全省最早开展增雨防雹的。2005年左右,在楚雄州政府和楚雄州军分区的要求下,由省相关部门组织协调,联合上文给解放军总参谋部,才争取了50门高炮。从那时起,楚雄州的高炮数量就在全省排在首位。

“高炮的购买一直很紧张,而且气象部门也有一个原则,人工增雨主要用火箭,安全系数比高炮高。而且高炮大多都是退役炮,零部件少,购买难。”杜峰称,这是很多地方高炮配置不够的主要原因。但随着云南烤烟种植的扩散,高炮防雹的使用效能逐渐扩散,导致供需矛盾加剧。

来自省气象局的数据统计,云南省截至今年,全省可供使用的高炮为445门,楚雄州拥有的数量居首,达到105门;临沧有2门、文山25门、普洱4门。临沧现有的2门高炮还是楚雄租过去的,普洱气象部门自己也只拥有2门高炮,只有文山在2010年时通过气象局及相关部门添置了一部分。

杜峰说,当时文山等地逐渐成为烤烟种植区,所以省气象局才同意楚雄州外租高炮。“当时每门炮6万元算是租得便宜的,现在每门10万元的价格,可能州市之间都无法租到。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设备都是无价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来进行转让,而且只能针对气象部门,禁止流入个人手中。”

杜峰表示,为了应对全省高炮设备分配不均的现状,这样的资源互补方式也值得大力提倡。“如果楚雄州气象局有多余的高炮,在其他地方奇缺的情况下还不支援,我们省气象局也会让它把闲置的设备拿出来。当然,支付高炮修理等相关费用,这也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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