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导读】“声音洪亮、握手有力、打过群架、追过女孩。女性要求未孕者一年内不当妈……”见过这样的招聘条件吗?昨日,泸州某论坛上,一条“定海神针召唤齐天大圣”的雷人招聘启事,引来了众多网友围观。(04月05日《华西都市报》)
“声音洪亮、握手有力、打过群架、追过女孩。女性要求未孕者一年内不当妈……”见过这样的招聘条件吗?我想,不管是谁看到这样的雷人招聘广告恐怕都难以相信,这家用人单位怎么能把这些东西当做条件来选择人才?这是不是比以前段时间网上热炒的“招聘限制星座”更雷人!尤其是要求男性必须是“打过群架泡过妞”,要求女性必须是“一年不许改嫁不许当妈”这些简直令人喷饭的条件。用人单位开出如此用人条件究竟是为了啥?背后到底是何用意?难道仅仅是为了“标新立异”博眼球?
我们先来看看这则雷人的招聘启事,对男性求职者的要求是:“声音洪亮、双眼有神、握手有力”,理由是销售人员要有澎湃的激情,健康的体魄;“追过女孩、打过群架”,是要求求职者有胆识、自信和团队精神;“不酒驾”是希望遵纪守法;“不乱借钱”是希望能合理处理同事关系;“常洗袜”是希望求职者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都能自律。而对女性应聘者须满足“未孕的一年内不当妈”,理由是刚出师就挥一挥衣袖,只带走一个小孩,很“坑爹”;“当妈的一年不离婚”,理由是不能维系好家庭关系的女强人我们hold不住。对于这些雷人的招聘条件,这家企业难道仅仅是在玩噱头?难怪不少网友迅速在后面拍起砖来。
说实话,笔者经营企业多年,招聘的人才也算不少,但对于这样的招聘用语和条件还真的是第一次见到,也许是笔者少见多怪吧!按照用人单位自己的说法,他认为男的“泡过女孩、打过群架、背过黑锅”就意味着有勇气、有组织才能、有责任心,这样的人才是他们所需要的。就算是真的因为打过架受过劳教,只要真正想做一番事业也可以接受的。大概在他们看来,招聘广告上的这些要求都是很实际的,能够客观的反映一个人是否具有他们所希望的品质吧。如果这样解读的话,用人单位的想法倒是可以理解,无非是更加具体形象化了。只不过,让人感觉这样招聘的是人才还是打手?
在解读这样的招聘条件时,我们不能不从企业文化这方面的概念来这个问题看。搞个企业的人都知道,企业文化是企业中形成的文化观念、历史传统、共同价值观念、道德规范、行为准则等企业的意识形态。是指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全体员工所认同、遵守、带有本企业特色的价值观念。这家企业虽说是在玩“标新立异”,希望能够“速成”,但背后,是不是看有着急功近利思想的渗透?换句话说,假如哪个员工能够用自身的一些“特殊性”来帮助单位有更好的发展,企业大可以“不拘一格”了?
再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打过架、泡过妞”的人还是违反了社会规范和道德要求,从大道理说,有悖于社会的稳定;从小的地方说,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所以,以单一的条件来判断人力资源的综合素质是有失偏颇的。由此,笔者认为,这看似是一条捷径,实则是目光短浅的表现。一个真正的人才,如果看到这样的招聘广告恐怕是会不以为然的。因为一家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上都没有一个正确的态度,还能指望他们有什么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吗?可以说,用人单位看似“标新立异”的做法是会害了自己的。我也劝劝那些给他们投简历的人,你们可得多长个心眼,这样的企业是不会可靠的,也不会有长远发展的。
如今,一些企业这种招聘条件也能出现在职场招聘上,看来,用人单位并不是乱开条件乱要人,从中也暴露出企业招工难的困局!由此,笔者认为,无论企业是寻找打过群架泡过妞的男生也好,还是寻找愿意一年内不当妈的未孕女性也罢。作为企业经营多年的我来看,这种现象实际上也暴露了我们目前的职场存在着很多的误区和歧视,这也是一个社会大问题。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不管你的招聘者,还是应聘者,大家都不要忘了“需求、选择、分享”这一需求的共性心里,切不可剑走偏锋。这才是笔者想写这篇博文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