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经中央编办批准,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加挂国家律师学院牌子。国家律师学院将承担高端业务、新型人才、涉外法律事务、律师职业道德体系养成等培训,以及理论研究和对外交流职能,深入开展律师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律师人才队伍。
“国家律师学院成立,是我国律师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律师教育培训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吴爱英在讲话中指出,成立国家律师学院,是司法部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局出发,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动律师事业发展做出的重要决策。
吴爱英说,国家律师学院的成立对于从国家层面加强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大会由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主持,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在会上致辞。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有关部门负责人、司法部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河北省司法厅、保定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和国家律师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保定市部分司法行政干部和律师代表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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