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启用城区新建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对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日期
2017年01月01日。
二、启用路段路口
红绿灯电子抓拍系统(4处):1、交警队什字(肃北县巴音路交警队附近);2、西大桥什字(肃北县西大桥附近);3、保险公司丁字路口(肃北县梦柯路与环城东路丁字路口,保险公司附近);4、电视台什字(肃北县党金路电视台附近)。
三、电子抓拍的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系统主要抓拍:闯红灯、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通行、逆向行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肃北县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肃北县公安局
2016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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