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网—阳光报(记者邓龙辉/文梁萌/图实习生张磊)居住证越来越深入地影响了人们的生活,相关政策也受到了更多的关注。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最新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新规意味着居住证不再像以往那样“立等可取”,这一规定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和讨论。
西安如何落地此项条例?居住“半年以上”如何理解?新政下的居住证到底如何申领?西安警方对此进行了最新解读。
来自黑龙江的丁女士展示居住证。(梁萌摄)
登记半年后可申领
急需申领的需批准
2016年1月1日,国务院出台实施的《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随后,陕西省公安厅下发通知要求: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2016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办理居住登记,且急需申领居住证的,经县级公安机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受居住半年以上限制。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省公安厅通知要求,结合西安市实际情况,2016年2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西安警方对急需申领居住证的,就居住半年以上条件,不再要求先办理居住登记且满半年以上才能申领居住证,只要能提交有关材料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即可申领居住证。
规定中的“本市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证明材料”是指,在西安市实际居住房屋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协议),所在单位、就读学校、社区(村)或者物业服务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等。
15类情况属“急需申领”
到底哪些情况属于急需申领居住证呢?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陕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西安警方确定了以下15类情况按急需申领居住证办理:
办理义务教育的;
办理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的;
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
办理政府保障性住房的;
办理出入境证件的;
办理居民身份证补换领的;
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
办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的;
办理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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