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中国法庭艺术|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起草

“诉讼律师法律文书”是律师与法官的又一次“会面”。这次见面的特殊性在于,律师与法官无法像庭审中一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是以文字为载体进行隔空沟通。毫无疑问,我们希望这是一次成功的“见面”,希望能够通过这次“见面”彻底的打动法官。

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案情,在这里很难就个案为大家提供指导,但可以介绍一下我写作的步骤和考虑的方法。“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希望这些方法能够作为你在个案法律写作时的参照,或者至少对你的写作有所助益。


导读: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过程也是诉讼律师在脑海中模拟开庭的过程,需要你静下心来,仔细思考你的写作对象和写作阶段。

律师是一个繁忙的职业。一个诉讼律师可能每天都在不同的案件间切换,有些兼顾诉讼和非诉的律师更是可能会在合同和《代理词》间不断的变换角色。但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前,建议你找到一个安静的地方,抛开种种琐事,把心真真正正的踏下来,全心的为你的客户服务。

 


一、静下心来,把时间交给你的客户



静心,是为了让自己心无旁骛,想清楚自己要写的内容。除此之外,我还建议你在静心之后,暂时离开自己代理的当事人的立场,尝试居于正义的角度,从法官的位置去思考案件。这样做并非让你“背叛”你的当事人,而是希望你能够从你的“读者”的角度对案件进行审视。从某种意义上讲,你要想说服别人接受你的观点,首先要做的不是表达自己的观点,而是考虑受众可能会如何接受你的观点,以及你的观点应该如何展开。

这里再简单探讨一下想清楚和写出来的关系。我曾经常听到这样一种抱怨,“其实我已经想得很清楚了,就是写不出来,不知如何表达。”对于这种抱怨,我觉得可能源于对要解决的问题还是没有想清楚。因为,人实际上是用语言来思考的。想清楚是写出来的前提,写出来是想清楚的体现,换言之,想清楚和写出来实际是同一过程。



二、了解你的写作对象



如果说阅读法律文书是读经书的话,进行法律文书的写作堪称写经书。而更为枯燥的,那应该就是教人如何写经书了。但就我看来,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实际并不枯燥。如果进入角色,你会发现,法律文书的写作本身就是脑海中的一场战斗,你是里面的男一号(女一号),与你演对手戏的,是坐在你对面的原告或被告。而法官虽然不出现在这影片中,但却是双方都要争取票房的对象。

在写作的过程中,你应当始终明确一点,你的写作对象是法官。这时,你需要在脑海中构造一个法庭,并且,在法庭的正中间端坐着案件的审理法官。这时,你还需要回忆一下,审理法官的特点是什么:男性还是女性?年轻还是年长?严厉还是和蔼?等等,等等。这时,你会不会觉得自己在用语甚至在描述的时候会有些侧重了呢?当然,从写作效果上,如果你按照前述方法进行写作,写作的效果应当会有所区别的。当你面前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或者面前一一位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你的语言的表达会一样吗?如果不会,那就按照你了解的情况写就是了。



三、了解你处于的写作阶段



“一切都取决于语境和目的。我们崇尚简单,但是尽可能简单地写作并不意味着写作是件简单地事情。”[1]就这里的语境,我们也可以在时间的角度将其理解为阶段。了解自己所处的写作阶段是进行写作的重要前提,这对于写作的内容和思考的维度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如果我们将一个案件的诉讼理解为一次旅行,那么这次旅行实际上是可以根据一审庭前、庭后、二审庭前等等划分成不同的阶段。处于不同的阶段,我们法律文书的内容和深度都会有较大的区别。

比如,在起诉阶段,作为原告,我们对于《起诉状》主要关注的内容应当是诉讼请求的设计,这直接影响了法庭的审理和整体的诉讼思路。对于事实部分,一般只需要从原告的角度进行阐述,而不需将其所顾虑的被告可能的答辩一并纳入,否则可能会产生画蛇添足的效果。

再比如,在庭审过后,我们要准备案件《代理词》。这时,案件已经经过了庭审中的原被告的法庭辩论,法官也已经了解了双方各自的主张和意见,我们在《代理词》中就不能像起草《起诉状》一样进行平白的叙述,而应当结合庭审中被告答辩的重点、法官关心的重点进行说明、反驳或者引导。这时,你要仔细回忆一下前面的“旅程”,然后经过自己反复的头脑风暴,想想自己要以什么样的方式跟法官沟通?你想让法官关注哪些问题?想清楚了吗?好,我们可以起笔了。

在起笔之前,我一定要提醒各位的是,务必时时注意过程稿的保存,避免让自己陷入“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境地。

金句: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写作不是单纯的纸与笔的游戏,而是脑海中的又一次开庭。

一切都取决于语境和目的。我们崇尚简单,但是尽可能简单地写作并不意味着写作是件简单地事情。



导读:尽管诉讼律师涉及的各类法律文书存在共通之处,但如前所述,基于不同的诉讼阶段,不同类型的法律文书在内容和侧重点上都会有所不同。本部分主要从诉讼策略、案件事实安排、法律适用和案件背景等角度,来探讨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共通之处。



一、以诉讼策略为基础



从战略和战术的角度来看,如果说诉讼策略是属于在战略层面进行一场战役,那么,每一份诉讼律师法律文书都属于战术层面的一场战斗。因此,每一份诉讼律师法律文书都需要在具体的战术目标和整体的战略层面进行考虑。例如,《起诉状》相当于拉开战役的序幕,关键在于通过诉讼请求确定方向、通过事实陈述展开观点。《代理词》则属于双方在法庭上短兵相接后的直面厮杀,力求给对方致命一击。各类不同的诉讼法律文书都应当仅仅围绕着诉讼策略展开,在特定的阶段合时宜的完成观点的表达,不宜过早的暴露目标,也不宜久不出战而贻误战机。

需要注意的是,以诉讼策略为基础并不意味着一成不变。随着庭审程序的进行,经过质证、法庭辩论等阶段,诉讼律师对于法官的态度和侧重点的理解也应该更加明朗,这时就需要律师因时而变,即使对诉讼策略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结合诉讼请求(答辩理由)和诉讼策略
对案件事实进行安排



如前文所述,事实的查明是诉讼程序的重要目标之一,尽管“以事实为依据”是民事审判的重要原则,但基于历史的不可重复性,实践中存在着客观事实与证据事实之分。这里我们要强调,各方律师都应当以真实的证据的为基础,切不可越雷池半步,这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诉讼利益,也关系着你的职业生涯。

与此同时,在真实性的基础上,律师可以基于其立场向法官展示其理解的证据事实,这也是律师水平差异性的体现。一位优秀的诉讼律师可以将诉讼请求(答辩理由)和诉讼策略与证据事实完美结合,自然铺开,达到说服法官的目的。而不那么优秀的诉讼律师则可能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答辩理由)而忽视了证据事实的一致性,引起法官的质疑。




三、以三段论的逻辑叙述方式进行法律适用
的主张



案件审理的过程也是也三段论为基础的法律适用的过程,诉讼律师的法律文书写作更是如此。诉讼法律文书中三段论逻辑的适用是各本教材中都会涉及的内容,在此不再赘述。

这里特别强调一下,各位一定要对案件法律检索的准确性给与足够的重视。无论法官还是律师,尽管角度不同,其核心工作实际上都是法律适用的工作。通过法律检索寻找到最符合案件法律关系定性的法条是法律适用的前提,这也是每一位诉讼律师在进行诉讼律师法律文书写作,甚至案件诉讼策略制定时均应当投入最大精力去完成的工作。如果忽视了法律检索的准确性,在案件中确定了错误的或者不准确的法条,则任何其他的努力都可能付之东流。



四、根据案件需要对案件相关背景进行介绍



正如不同朝代对“美”的认识有所区别一样,不同的案件的背景本身可能影响法官的判断。除了证据事实的安排以及法律适用外,这里还要跟大家强调一下案件背景的介绍。任何一个案件都是存在于一定的背景下,这背景往往是我们理解其合理性的基础。例如,各类复杂的金融纠纷背后,均存在着当时的监管背景、商务交易背景等等,这些背景看似与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适用无关,但实际上从更基础的角度阐释这交易安排的原因及合理性。在某些案件中,通过深挖案件背后的商务背景,或许能在事实和法律均不利的情况下彻底颠覆法官对案件的认识,产生扭转乾坤的效果。

金句:正如不同朝代对“美”的认识有所区别一样,不同的案件的背景本身可能影响法官的判断。


导读:从内容决定形式的角度来看,法律文书的内容绝对是更重要的。但是,从沟通的过程来看,诉讼律师与法官的沟通不是直接的内容沟通,而是由诉讼律师将其要表达的内容以“密密麻麻写满汉字的法律文书”体现,法官通过解读法律文书中的汉字来理解诉讼律师所要表达的意思。因此,诉讼律师的法律文书对法官直接产生影响的不是其所要表达的内容,而是其结构、文字等形式。在本节,我们将从诉讼法律文书的结构、逻辑形式等方面进行介绍,看看写好诉讼律师法律文书需要在形式上注意些什么。



一、结构的确定



提及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形式,我们的第一反应不应当是文书的字体或者段落,而应当是与内容更为密切相关的结构。正如加纳所言,“文章的结构展示了思维的逻辑性,以及所讨论问题的价值。”(《加纳谈法律文书写作》P68)

一般来说,诉讼律师的法律文书中的观点应当按照一定的逻辑铺开,这种铺开形式本身有助于读者对于作者观点的理解。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逻辑并非法律文书最重要的,尤其对于《代理词》而言。

“从结构上说,文章最重要的部分-无论是一个句子、一个段落还是一本书-都是开头和结尾。欧文杨格在一次讲座上谈到结束论证时所用的优先原则和近因原则:及陪审员对论据中最先和最后出现的部分记忆最为深刻。”(《加纳谈法律文书写作》P68)其实,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法律写作。在有些案件中,为了给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们一定要注意将重要的观点开门见山的提出,哪怕这种提出方式会使文书整体结构缺乏一定的逻辑性。毕竟,诉讼律师法律文书本质上是极端追求实用的应用文书,而非追求形式完美的论文。



二、三段论的使用



我们在形式部分对三段论使用的强调,主要是相对类比而言的。在庭审中,为了让法官更为容易的理解案件的某些问题,我们可以考虑通过类比的方式进行说明,但是在诉讼律师的法律文书中,我们应当更多的适用三段论,应用演绎逻辑。道理还是前面所强调的,案件的审理过程是法律适用的过程,而法律适用本身就是通过三段论的演绎逻辑实现具体法条在案件中的适用。



三、别忽视了“附件”的作用



这里对“附件”的强调,实际上是与前面对案件背景的强调相对应的,当然也不限于案件的背景。就一些对案件审理较为重要的但又不宜在法律文书正文中体现的内容,我们可以以附件的形式向法官提供。这种形式不仅有助于文书本身内容的逻辑性和简洁性,也有助于引起法官的兴趣,或者便利法官的工作。例如,对于法官庭审中关心的事实问题,尤其是关于利息计算等问题,不妨使用附件的方式。而在金融类案件中,对于一些合规类的文件较难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可考虑作为附件的方式提供全文,而非仅仅在正文中摘取某一条款。



四、“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排版工作很重要



大家一定熟悉“三分长相七分打扮”的道理,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排版工作也犹如一位女士出门前的化妆工作,一份“蓬头垢面”的法律文书往往会带来读者对内容的排斥,或者至少可能会降低其认同感。因此,重视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排版工作与注重文书的内容同等重要。当然,形式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是“审美的问题”,正如“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里我列举一些个人的理解,供大家在实践中参考:

在字体、字号、间距等方面,建议大家依照判决书的要求进行书写。形式的熟悉往往可以带来内容的认同。法律文书的阅读者主要是法官,因此,使用法官熟悉的判决书的格式要求,至少不会产生让法官对形式反感的风险。

a.   字体:一般使用与判决书一致仿宋为宜,部分律师可能习惯于楷体。总体而言,这两种字体都属于中规中矩的字体,不会引起读者阅读的障碍。但千万注意不要使用某些看起来非常漂亮,但实际上会对阅读者的阅读制造困难的美术字体,毕竟诉讼律师法律文书的目的在于阅读。

b.  字号:一般使用小四。当然,如果你发现开庭时的主审法官年纪较大或戴着老花镜,可以考虑在《代理词》中使用更大一些的四号字体,以尽可能的减少法官的阅读困难。

c.   行距、页边距、编码:1.5倍行距,默认边距,底部编码。

d.  文字形式的处理:适当的使用加黑和下划线是必要的,这样可以实现通过文字形式的处理来表明核心意思的效果,让法官一目了然的发现你所要表达的观点。但是,一定切忌再多的文字处理,否则会适得其反,不仅失去文字处理的意义,反而会引起法官的反感,让人找不到重点。

e.   编号:建议在形成初稿时便使用自动编号,这一方面可以提升写作效率,另一方面也可以防止在内容调整时发生忘记调整编号的错误。

f.    段落:切忌一段到底。在段落安排时,尽量以一个意思作为一段,每段在7-10行左右。过长的段落安排往往会增加读者的畏难情绪,影响其对于内容的认知。

g.   纸张:A4纸,复印纸。纸张的大小一般统一为A4,提供给法院的正式版本的法律文书务必使用质量较好的复印纸(例如Double A等)。

金句:“三分长相七分打扮”,法律文书的排版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重要。



[1]《加纳谈法律文书写作》:P6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要件诉讼九步法(新版)
五、明确写作目的,六、突出中心思想
【干货文】法律文书写作不得不知的经验技巧
超级干货·年度盘点:律师必备技能都在这里!
一个律师是否专业,就看这1点
诉讼律师功力大增秘笈(一)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