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为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要求,完善标准体系,在《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基础上,研究编制了《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下面就此征求意见稿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详细解读。
根据工信部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新申请《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使用三元锂电池的客车,应同时补交第三方检测报告,表明在通过《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的“热失控实验”和“碰撞试验”等相关测试的前提下,三元锂电池客车的应用自2017年1月1日起解禁。
据2016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统计,电动客车领域属于起火事故高发区域,其次乘用车领域起火事故逐渐增多,这与私人拥有新能源汽车的爆发有密切关系。究其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①技术不成熟,②行业法规建设相对滞后,③电动客车安全法规不够健全,④相关标准缺失,⑤充电桩等领域的从业者专业性缺乏,⑥消费者使用电动车辆时安全意识不足。因此,加快制定《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刻不容缓。
《电动客车安全技术条件》与《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对比
标准内容介绍
下面按照《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进行详细解读。
01
标准的范围
适用于M2、M3类电动客车,包括纯电动客车、混合动力电动客车,不适用于燃料电池电动客车。
02
术语和定义
此征求意见稿引用了GB 13094—2017、GB/T 15089、GB/T 19596—2017的术语和定义,规范了“蓄电池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 ”的含义。
03
修订内容
(1)与GB18384相比,涉水深度从10cm增加到30cm,涉水后10min内绝缘阻值大于1 MΩ,B级电压防护等级从IP44提高至IP67,新增整车浸水要求。
涉水试验
(2)B级电压部件所用绝缘材料阻燃性能升至水平HB级,垂直V-0级。
水平HB级
垂直V-0级
(3)新增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热失控实验。
(4)制动优先,车辆异常时转向系统维持助力状态。
(5)新增碰撞防护检测要求,提出上部结构强度检测需带电。
04
热失控试验
目的:对REESS的核心化学危险源进行安全性评价。
测试对象:蓄电池系统最小管理单元
热失控试验
试验方法:
(1)试验温度:25±5℃,相对湿度:15%~90%,大气压力:86kPa~106kPa;
(2)完成测试对象与加热装置的装配;
(3)充电至测试对象SOC=100%,再用1C电流继续充电12min;
(4)立即启动加热装置,以最大功率对测试对象进行持续加热,发生热失控或监测点温度达到300℃时,停止触发,关闭加热装置;
(5)加热过程中及加热1h内,发生起火、爆炸,试验终止。
05
碰撞试验
试验场地:场地应足够大,路面摩擦系数不小于0.5。
车辆准备:REESS荷电量30%~50%且处于上电状态;车辆应为整备质量状态,车窗关闭,车门关闭但不锁止;空挡且驻车制动器松开;车轴水平,轮胎气压符合制造商规定。
碰撞试验
试验条件:试验车辆保持静止,移动变形壁撞击试验车辆的最薄弱位置;碰撞瞬间确保变形壁障前表面的水平中间平面与试验前确定位置上下、左右偏差在±25mm内。
试验速度:碰撞瞬间,移动变形壁障速度为50km/h±1km/h,保持稳定。
06
推荐测试流程
考虑到试验周期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我们将按照下列的试验流程开展试验:
注:标准对应条款号解释,请查看“阅读全文”中,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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