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印度新德里的某个大学附近,是整个德里药店最密集的地方,一条路两旁至少开了二十家药店。中国人是这些药店最熟悉的顾客,因为几乎每个中国人进药店都必买抗癌药,最厉害的甚至一次买七八条药(一条药有十盒)。
印度的药品比国内的便宜很多,因此国内的人经常找游客、派驻印度工作的人或留学生,甚至是经常往返中印两地的人帮忙买药回国。
印度现行的《专利法》明确了药品本身的“产品专利”,但却规定:“在无法获得、支付不起或不能适当提供的情况下”,本地企业可以向印度知识产权局申请强制许可,获得强制许可的国内企业可以生产和销售仿制产品,但应向持有专利的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这就为仿制药在印度泛滥大开绿灯。
一款药在美国通过FDA的审批后,大概3个月就能在印度看到相对应的仿制药。因无需投入研发,当地企业只要稍修改工艺流程即可,其生产成本和售价也自然大大缩减。据统计,目前全球1/5的仿制药产自印度,而印度产的仿制药又有大约一半出口到其他国家。
事实上,印度当地的法规让跨国制药企业十分头痛。美国药物研究和制造商协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曾表示:“强制许可解决不了印度公众获得药品和医疗保健的根本问题。如果我们不投入资金来研究和开发,就没有创新药,世界上也就不会再有仿制药。”
由于印度仿制的抗癌药价格便宜,在国内有代购需求的患者自然不在少数。然而,根据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进口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以假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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