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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里有长里短里之分 (1)       日本学者古田武彦的论文

中国古代里单位之史料批判

                ━━━以“短里”为中心 (1)

                              [日] 古田武彦

            原载《古代史纠错》(《古代史のゆがみを正す》新泉社)

                      小  序

  为了正确地理解中国古籍,需要澄清一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即“短里”的概念;而这一点却常为日中两国的学术界所忽视。

  “短里”即指一里等于76~77米的里单位。“短里”为中国周代采用作正式里单位。秦始皇废弃了“短里”而代之以“长里”。“长里”即指一里约等于435米的里单位。汉代继承了秦的“长里”,而魏又废弃了“长里”,恢复了周的“短里”。晋(西晋)袭用了“短里”━━此即周、魏、西晋朝的“短里”。

  然而,东晋再废“短里”,复用秦汉的“长里”。自此以后,直至现代的中国(其间虽有若干变动),均与东晋无大异(现在的一里为500米)。

  以上即为我所认识的“中国里单位历史”的大概。我由研究《三国志·魏志·倭人传》而获得了“短里”的概念,此后随着研究的进展,加上谷本茂、难波收、田岛芳郎等先生研究成果的引导,我对上述“短里”的沿革情况更为确信。

  如果“短里”的概念(一种研究上的假说)是正确的话,那么《倭人传》的研究自不待言,关于四书五经等各种中国古籍的传统理解也将会发生重大变化吧。因为这些古籍大都产生于周代,使用的里单位都是“短里”,而后人却用相差五六倍的“长里”来解释。对表示面积的“方……里”就更是以相差25至36倍的“夸大象”或者说“虚象”来理解,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误解。

  下面我想对“短里”假说进行检验,并把论证的大致过程简要地提示给日中两国的学术界和所有关心这一问题的人。 

                        

  在我国《倭人传》研究史上,里程夸张说历来被视为“定说”,这是事出有因的。如果把《倭人传》的里单位用与秦汉时代相同的“长里”(一里约为435米)来看待,那么“狗邪韩国━━对海国”、“对海国━━ 一大国”、“一大国━━末庐国”之间各有千余里的记载,就无论如何也不能成立。因为一般认为与上述地区相当的“釜山━━对马━━壹岐━━松浦(唐津)之间,只有二三百公里。假如用秦汉的“长里”来理解,3,000里即为1,305公里,相差太大。所以,明治时代东洋史的巨擘白鸟库吉(1) (东京大学)首先提出了“夸张说”,他的论敌内藤湖南(2) (京都大学)也同意此说。因而此后各家竟至于视此说为“定说”。

                        

  然而,这个所谓的“定说”存在着重大的疏忽之处∶《三国志》采用的里单位与秦汉的里单位是否一致?

  “夸张说”没有对这一关键问题进行检证。换言之,应该检证这样的“夸张值”,而且是五六倍的大幅度的“夸张值”,是否仅仅存在于关于“倭国”的记述中。如果在“倭国”以外的地区,比如说在对《东夷传》中的其他国家、中国的直辖地、甚至中国本土的记述中也能看到同一比率的“夸张值”,那么从本质上来看,就不能说是“夸张值”。

  非常明显,《三国志》采用的里单位不同于秦汉时代。它是只相当于秦汉时代里单位五六分之一的“短里”。

  我们只能得出以上的结论。我对《三国志》全书检证的结果也支持着这一结论。

                          

  具体的检证例举如下。

  (一)《东夷传·韩传》∶“(韩地)方四千里”。这与《倭人传》是同率的所谓“夸张值”。不过,中国(魏)与韩之间有过反复的激烈战斗,战况甚至一时发展到带方郡太守(弓遵)战死的程度。其后战况逆转,中国“灭韩”。《韩传》中对此记述甚详。对这一有过经年激战的地区,竟至于用“五六倍的夸张值”来记述(以面积计则为25至36倍的夸张值),从人的常识来判断是无法接受的。

  (二)据《倭人传》,从带方郡治到狗邪韩国有七千余里。前者A为带方郡领域(西岸部),后者B为韩国领域。B与前述的检证(一)为同一地区,A则为中国自己的直辖地,而且是从汉代以来就是中国的直辖地(带方郡是从乐浪郡分离出来的)。对历来属于中国的直辖地竟用“五六倍的夸张值”来记述,这只会招来中国朝野人士的嘲笑,决不是《三国志》这样的“正史”所采用的笔法。

  (三)在《三国志》的体例上有一个值得重视之处,即《魏志·夷蛮传》中的《鲜卑·乌丸传》、《东夷传》两传均有序文。序文是为了说明阅读本传的主要注意事项。因此,如果在这两传中采用了与帝纪、列传等不同的笔法,尤其是采用了不同的里单位,那么在序文中对这一点加以说明就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没有发现任何此类记载。

  而且,此两传的立传目的,仅仅为的是能够对中国周围“夷蛮”的动向及时地采取军事上的对策。所以,《鲜卑传》序文的末尾这样写道∶“故但举汉末魏初以来,以备四夷云。”虽然直接针对的是长期以来成为中国塞外民众之患的乌丸、鲜卑,但实际上并不仅限于二者,这一点可以从文中不说“乌丸、鲜卑之变”而说“四夷之变”得到证明。因而两传之后《东夷传》的主要立传目的,也是为了在军事上对东夷的动向加以警戒。

  所以,对有着明确的至上的实际军事目的的两传,随便地采用虚假的或者说臆想的夸张值来记述,这是绝无可能的。

  (四)《倭人传》里有一处记载,可以证明《倭人传》的里程记述与中国本土的里程一致,即是说两者采用的是同一里单位。

  “计其道里,当在会稽东治之东。”

  “其道里”即指前文的“自郡至女王国(邪马壹国)万二千余里”。带方郡治(汉城附近)在山东半岛的东面,因而《三国志》的著者陈寿也把山东半岛和会稽之间的距离估计为一万二千余里。如果不是这样估计的,前面的这句话便不能成立。这一点可以明确证明《三国志》的著者是用同一里单位来衡量中国本土和《倭人传》中的里程的(3)。

  (五)据《三国志》记载,武帝(曹操)在建安十一年(206年)至翌年,与辽西的单于(乌丸)蹋顿有过战斗,具体战绩载于《武帝纪》和《乌丸传》。

  (1)建安十一年“潜军诡道,未至百余里”。(《乌丸传》)

  (2)建安十二年“堑山堙谷,五百余里”。(《武帝纪》)

  对同一人物武帝的战斗行程,一方面(《乌丸传》)用“短里”,另一方面(《武帝纪》)用“长里”来记述,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此可以说《夷蛮传》(《乌丸传》)与帝纪(至为重要的文献)采用的是同一里单位。我们只能作出如此的判断。

  (3)《东夷传》中,说高句丽“方可二千里”,说韩“方可四千里”。如果二者的里单位有五六倍的差异,朝鲜半岛的形状将会被扭屈成不象样子。魏军(毋丘俭)连破高句丽军,直至日本海岸。其事见关于韩地的记述。

  对中国军队历经征战之处,用过度的夸大值或者缩小值来计量都是不可能的。因此,《东夷传》内的北部和南部都是用同一里单位记述的。我们只能作出如上的判断(4)。

  (六)《倭人传》中有“一大国……方可三百里”的记载(5)。此国即今壹岐岛,大家对这一点几乎没有异议。这是一个边长二十公里的接近正方形的小岛。我们用“短里”来理解,大略是妥当的,用“长里”则相差太大。张政作为军事司令官(塞曹掾史)驻倭二十年,这是为大家所知道的。他在任期间数次往返经过的常见的这个小岛,而且位于他的军事警戒领域内,他竟会始终错误地把它认作比实际面积大25到36倍的巨大岛屿,这是让人无法想象的。如果说这样的“虚构的军事报告”是为了满足带方郡的长官或是洛阳的魏的天子,此说也是无法理解的(6)。可能的理解之途只有一条,即“一大国”的面积是用“短里”记述的。这个“短里”是魏、西晋朝公认的正式的里单位。如此而已。

                     

  以下以本传(帝纪、列传)的记述为例。

  (七)《吴志·周瑜传》中有“割据江东,地方数千里”的记述,而《史记·项羽本纪》却作“江东虽小,地方千里”,这是一个有名的句例。《三国志》的读者(三世纪)把《三国志》与他们熟知的《史记》加以对比的话,就会知道《三国志》采用的里单位与《史记》采用的汉代里单位(一里约为435米)不同,前者仅为后者的数分之一(7)。

  在同一部《史记》中,对楚地的记述一面作“方五千里”(《楚世家》、《平原君传》),另一面作“方数千里”(《蔡泽传》、《孔子世家》)。由此可以知道,数千里等于五千里的等式大致上可以成立。因此,前例的“江东”“地方数千里”(《吴志》)与“地方千里”(《史记》),两相比较,可以判明两者的比率约为五比一(8)。

  (八)《魏志·张辽传》中把天柱山描述为“高峻二十余里”。此山实高1860米。因此可以判明这里用的不是“长里”(一里约为435米),而是“短里”(一里约为76~77米)(9)。

  (九)《吴志·钟离牧传》有“垂二千里”的记载,这指的是自武陵(郡治在今湖南省常德)至五溪的里程。这儿也应当理解为“短里”,不能理解为“长里”(10)。

  (十)《吴志·周瑜传》裴注引用了《江表传》,描写赤壁之战的过程∶“去北军二里余,同时发火”。吴国的黄盖率轻利舰十舫到了扬子江江心,兵士们口里叫着“投降”,在离北军二里余之处同时发火。赤壁附近的江面宽度才四五百米,因此说是“短里”才是妥当的,说是“长里”则无论如何也不妥当。《江表传》是西晋虞溥的著作,我们可以判明它和《三国志》一样,采用的都是“短里”(11)。

                         

  下面对周朝的“短里”记述进行论证。

  (十一)形容名马有“一日千里”的套话(《穆天子传》、《战国策》等),如果把这句话的里单位理解作“短里”,这一句就是平实的表现,理解作“长里”就成了想象的夸张的描写了。然而“(造父)一日千里以救乱”(《史记·秦本纪》),在对现实的战斗行动的叙述中也有这样的句子,就不能说“一日千里”是一种想象的表现(《穆天子传》同此)。这些都表明周朝的里单位是“短里”(12)。

  (十二)《周髀算经》是周代的天文算术书(汉末注释),其中的里单位为“短里”(76~77米)(13)。

    (十三)《史记·五帝本纪》作“(禹)方五千里,至于荒服”,与此相对照的是,同书《秦始皇本记》作“古之帝者,地不过千里”,《项羽本纪》作“古之帝者,地方千里”,里单位有着明显的差异。前者(周代)是“短里”,后二者(秦代)是“长里”,仍然是五对一的比率(14)。

  由此,可以知道周朝已先于其后的魏、西晋使用了同一的“短里”。

                         

  下面对记述了里单位变化的资料进行考察。

  (A)《史记·秦始皇本纪》∶“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根据五行说,用与水德相配的“六”来统一制度,以突出对火德的周朝的胜利。这意味着,六尺一步的制度(一里为300步,约435米)是秦朝创出的新制,同时也明确地宣示了与周朝以前的制度不同。因此证明了前文(十三)指出的秦代和周以前的里单位的差异是五比一(15)。

  (B)《蜀志·诸葛亮传》后的陈寿上表(泰始十年二月一日)∶“伏惟陛下,迈纵古圣”。“陛下”指西晋第一代君主武帝,“古圣”指文章中出现的咎繇(舜的臣)、周公等人。这表明了西晋的天子不欲承汉制,而要恢复周以前的制度、政治。因而它同时也就宣明∶对作为制度之一的里单位不取秦汉新制的“长里”,而复用周以前古制的“短里”(16)。

    (C)《晋书·元帝纪》∶“优复之科,一依汉氏故事。”元帝是东晋的第一代君主,这一节录自大兴三年(320年)的诏书,可以认为这是恢复汉制的宣言。汉继承秦的新制,沿用“长里”,正如《史记》、《汉书》所记述的那样。东晋也复用“长里”(17)。

   如上所述,周、魏、西晋各代的“正史”和同时代的史料,都应当用“短里”去理解,这就是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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