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译文】孔子说:“修身明志,让人生充满激情,当以诗成之;如何立身处世,如何与社会和他人相处时知所进退之道,当以礼成之;养成高尚情操与艺术品质,当以乐成之。”
【解析】本章是孔子老师讲立身成德之法。
“兴于诗”的兴当开始讲,就是最初下手处要先学诗。为什么学诗?学《诗》是为了要立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诗以言志,《诗经》里头其实是表达内心中的志向。所以修身明志,让人生充满激情,当以诗成之。
学诗的好处很多,《论语·阳货》篇中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孔子说:弟子们!怎么不学诗呢?诗可以用来激发情感,可以了解社会风气民俗,可以结交更多朋友,可以用来讽刺不公和抒发情绪。近一点儿说,可以用来侍奉父母,远一点儿说,可以用来侍奉国君。且能更多地了解飞禽走兽、花草树木等自然界的事物。诗中大量记载了古人对心性的体悟,以及古圣先贤的盛德伟业,故学诗可以明人生目标和实践之归宿,可充满激情地生活,所以孔子曰“诗言志”“兴于诗”。
什么叫“立于礼”?诗和礼要同时学,人虽然学诗立志了,但如何立身处世,如何与他人相处,其进退应对之道要以礼来完成。《中庸》中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人的情感没有发出来时就是中,是适度的,感情发出来皆中节,中节就是要用礼做为度数,都合礼节,称作和。这就是中和之道,也是为人处世之道。诗一般都是任情而发,没有感情很难写诗,所以“诗发乎情,而止乎礼”。所以礼和诗要同时学,这才能够达到中和。历史上有名的诗人都很有才,也很自信,但是自信过头没有礼的节制就是狂傲了,也就是所谓的“文人无行”,唐朝有不少诗人都很狂傲,杜审言就是其中的一位。初唐时期杜审言和苏味道齐名。对此,杜审言觉得很不平。可不平又怎样呢?人家苏味道已是宰相了,他还是个白丁。在一次考试结束后,杜审言对人说:“苏味道死定了。”别人问他为什么。他说:“他看见我的答卷后,马上就会羞愧而死。”杜审言有一句名言,他说:“我的文章,应当由屈原、宋玉来做副官;我的书法,王羲之都要来称臣。”他狂得真够可以。有一次,杜审言病重。当时的诗坛高手宋之问等一齐去探望他。没成想躺在病榻上已经奄奄一息的杜审言竟然说出这样一番话:“哎!还有什么好说的呢!被造化小儿害苦了。我知道,我活着,你们永无出头之日。现在,我终于要死了,你们应该感到庆幸。可惜呀!我还没有看到能够接替我的人啊!这让我怎么能够瞑目呢?”杜审言的狂,更多的是令人感到好笑,滑稽。虽然,以杜审言的诗才,并不能骄视群雄,但好在他有一个好孙子杜甫,足可以笑傲千古了。可人家苏味道也有个叫苏轼的后人,那更是中国古代诗词界数一数二的人物了。
“成于乐”乐是音乐,学诗、学礼还不算完备,养成高尚情操与艺术品质,当以乐成之,这是养我们的性情。在《乐记篇》说到,“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这是讲到礼和乐的关系,音乐天地之和,和有调和的意思。美善的音乐像天地所调和出来的旋律,十分的和谐,真正听进去了,可以入天地人合一的境界。你看孔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他是真正听进去了,吃什么味道都不感觉到了,整个人身心跟天地合而为一,真正的乐就有这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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