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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圣莱达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审理结果,对圣莱达通过虚构影视版权转让业务、政府补助虚增2015年度收入和利润的行为进行处罚。证监会依据《证券法》责令生来的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015年12月31日,圣莱达发布《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称收到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经济发展局和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司获得极速咖啡机研发项目财政综合补助1000万元,确认为2015年度本期收入。
经查,为防止公司股票被特别处理,时任董事长胡宜东请求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慈城镇政府)帮助,形成以获得政府补助的形式虚增利润的方案:慈城镇政府不用实际出资,由圣莱达第一大股东宁波金阳光电热科技有限公司先以税收保证金的名义向慈城镇政府转账1000万元,然后再由慈城镇政府以财政补助的名义将钱打给圣莱达。
2015年12月29日,宁波金阳光转款1000万元至慈城镇政府会计核算中心。2015年12月30日,慈城镇人民政府会计核算中心转给圣莱达1000万元。
公司2015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披露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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