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建设的实施意见》(长政发[2012]7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快推进我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从源头上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两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在深化改革中增活力,在创新机制中求发展。通过建设技术水平高、辐射范围广、支撑能力强、服务效果好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程度,加强农产品监管力度,为我县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科技支撑,促进我县农业转型跨越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1、机构设置
根据省农业厅关于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条件建设的要求,我县确定了1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现有的13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加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站为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派出机构,人、财、事“三权”归县农业委员会统一管理。
2、人员编制
“两站”人员岗位设站长一名,其余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有编制人员的基础上,每个站新增2个全额事业编制,全县13乡镇站增加编制数26个。新增人员由市级统一公开招录。
三、基础设施建设
1、建设地点
共建设13个乡镇“两站”。建设地点为:我县13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2、业务用房
13个乡镇“两站”每站安排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业务用房,业务用房从乡镇现有的办公用房或乡镇其它闲置房中解决。
建设内容:(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主要包括办公区、展示区、培训区、管理及文书档案区等功能区域。⑵试验检测室。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主要包括实验检验区、药品存放区等。
3、仪器设备购置。
13个乡镇“两站”每站购置多媒体培训设备2套、农业检验检测设备17台(套)、微型面包车1辆。
四、建成后的“两站”职能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是政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是国家设立在基层的公益性服务组织。主要职能是:
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②负责本乡镇粮食、蔬菜、果树、小杂粮等产业新技术和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培训工作;为农民提供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承担政府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农技推广项目的实施工作;为农业生产者提供及时有效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和信息服务;指导民间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开展技术推广活动。
③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确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建立示范场、示范方、示范户,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及农业灾害情报发布、防治和处置。
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组织建立“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基地,记载生产档案。
⑤负责本乡镇农业标准化的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监测服务,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
⑥负责本乡镇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负责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的调查、监测和评价工作,开展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及综合防治技术推广工作。
⑦负责本乡镇农情动态的监测、农业查灾救灾工作;负责统计和报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的采集、积累、分析和预测,并适时向农民发布,指导农业生产。
⑧负责农资经营的监管,受理假劣农资的投诉。
⑨完成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严格按市政府要求,2012年9月底前落实办公场所、选任站长、刻制公章、制挂标牌、经费保障、建章立制等方面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人员要尽快理顺关系,编制人事手续全部移交县农委,并到位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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