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设a、b都表示数,规定:a△b表示a的5倍减去b的2倍,即:a△b = a×5-b×2。试计算:(1)5△6;(2)6△5。
解这类题的关键是抓住定义的本质。
这道题规定的运算本质是:运算符号前面的数的3倍减去符号后面的数的2倍。
5△6=5×5-6×2=13
6△5=6×5-5×2=20显然,本例定义的运算不满足交换律,计算中不能将△前后的数交换。
例2:对于两个数a与b,规定a▽b=(a+3)×(b-5),试计算5▽(6▽7)
算式5▽(6▽7)中小括号的定义与常规运算相同,有括号的要先算括号里面的,再算括号外面的。
5▽(6▽7)=5▽[(6+3)×(7-5)]
=5▽18
=(5+3)×(18-5)
=104
例3 如果2△3=2+3+4,5△4=5+6+7+8,按此规律计算(1)3△5,(2)8△3.
这道题规定的运算本质是:从运算符号前的数加起,每次加的数都比前面的一个数多1,加数的个数为运算符号后面的数。所以,3△5=3+4+5+6+7=25
8△3=8+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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