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游客在青岛崂山附近海里捡到一只鲍鱼,却被附近村民要了500元的新闻在网上流传。
据了解,村民之所以要500元钱,是这片海域被他们承包了。后来,游客交了80元并报警。
不过,经过当地村委书记和街道办事处以及崂山风景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调解,村民对他的行为道歉并退回来80元钱。
网上对这起事件,都认为村民行为是敲诈行为,有损青岛这座优秀旅游城市的形象。
这让我想起2015年,轰动一时的青岛大虾事件。
2015年10月4日,有游客在青岛一家烧烤店用餐的时候,点了一份大虾,点餐时菜单上标价38元,结账时,店老板却按每只虾38元的价格收费,由此,双方发生了争执并报警处理。
经过多方协商后,最后两人分别给了烧烤店老板2000元和800元的餐费。
这起青岛大虾事件,让山东“好客山东”品牌形象大受影响,许多人说再也不去青岛旅游,不去山东旅游。
对于这两起事件,我有不同的看法。
游客捡一只鲍鱼,被村民要了500元,这肯定是漫天要价。别说在青岛出海鲜的地方,就是在其它地方买一斤鲍鱼,也不超过100元钱。何况一只鲍鱼不到一斤。
游客到村民承包的海域捡鲍鱼,只是好玩;村民可以跟游客说清楚,这是承包海域,不能擅自捡鲍鱼。或者告诉游客要捡鲍鱼可以,每个收三五十元,我想游客也是能接受的。
一盘青岛大虾按38元一个收费,这也不完全是店主的错。大家都知道,去餐馆吃饭一盘新鲜海捕大虾38元,是吃不到的。
青岛这家烧烤店在菜价单最下方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这点就像我们在摊点上买东西一样,上面标示醒目的价格,殊不知在价格前面还有一个很小的数字。当你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那个用显微镜才能看到的数字。
这种行为属于欺诈。
青岛这家烧烤店不但欺诈,而且态度恶劣。游客结账质疑收费太高的时候,烧烤店威胁说到:“再吵吵全论个卖,蛤蜊也论个,扇贝也论个,全算上!”
青岛大虾事件发酵之后,青岛有关方面对涉事烧烤店罚款9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并吊销营业执照。
这两起事件爆出,对青岛这座城市有一定的负面作用,希望以后不再听到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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