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那么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怎样的?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针对这几个问题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依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因执行诉前财产保全裁定而实际支出的费用,应由受诉人民法院在申请费中返还给作出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
二、诉前财产保全与诉讼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1、申请的主体不同。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申请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法院不得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财产保全的时间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在案件受理后、判决生效前提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起诉前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3、对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的要求不同。诉讼中财产保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没有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可以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有关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不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注解:此处应填写申请人请求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在辖区,并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
附:1、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紧急的证明材料。
2、请求保全的财产线索和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 月 日
诉前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起诉的,该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也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以上就是“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操作流程是怎样的”的全部内容,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责任编辑:琴子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