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摘)加州2002—2003年支出预算表 (摘自 中国财政部预算司的文章)
所占比重
1、基础教育(k-12) 31.84%
2、健康及人类服务 27.22%
3、高等教育 11.37%
4、交通及住宅 7.35%
6、法院 1.70%
7、税收减免 4.42%
8、地方政府运转 2.81%
9、青少年及成年人教育 5.29%
州政府的经费来源: 约70% 来自州税,,30%来自联邦政府拨款
联邦政府的经费来源:
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社会安全和医疗福利工资税、烟、酒消费税、房地产遗产和赠与税、关税。
州政府的经费来源:
个人所得税(43个州,有7个州没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州销售/营业税(45个州,有5个州没有州销售/营业税)、烟、酒消费税、商业和职业许可执照费、抽奖彩票、联邦政府拨款。
根据全国学区委员会协会的统计,公立中小学经费来源主要有三大部分:州的经费、地方经费以及联邦经费。其中,州的经费占48%,地方经费占43%,联邦经费只占9%。地方政府(县、市、镇、学区)的税收则主要来自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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