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二:外地迁入独生子女父母可否享受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金奖励?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若迁入东莞前未享受,现在可在户籍地申请
网友“小茜”发帖:我妈妈是从外市迁入东莞的,只生育一个子女,以前领过独生子女证,现在可不可以享受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金奖励?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回应: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30日下发的《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奖励办法》规定:符合人口计生政策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具有东莞市户籍、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可以享受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独生子女是指父母终生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因您母亲是从外市迁入东莞的,根据奖励办法规定,若在原户籍地企事业单位退休时已兑现一次性计生养老奖励后再将户籍迁入东莞的,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奖励对象;若您母亲在迁入东莞时没有兑现一次性计生养老奖励,便可以到现户籍地村(社区)申请,并出具原户籍是否有兑现一次性计生养老奖励的相关证明。”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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