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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打击15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唐山举报电话公布

11月15日,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4月底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斩污(2019-2020)”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三场攻坚战,聚焦存在较高污染环境风险的产业集中区域以及重点行业,重点打击15种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排放污染物的;

违法减少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支出100万元以上的;

污染大气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通过私自设置管道排放有毒气体的;

以危险废物液体冒充“锅炉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焚熔废塑料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

对政府维护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实施修改参数或监测数据的,或者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

非法生产、销售不达标的劣质燃油、散煤的;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国家规定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实施上述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利用渗坑、渗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私设暗管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

非法倾倒、处置废机油、电镀污泥、皮革污泥、蓝皮丝、化工废料、废酸废碱和其他危险废物的;

高压灌注向地下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污水处理厂向河道内非法超标排放的,或者企业非法向污水处理厂排放生产废液致使其超标排放的;

涉水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干扰在线监测数据运行的。

省公安厅还公布各级公安机关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受理电话和邮箱。

来源:河北日报记者 尹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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