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城复原图(唐朝)
最近几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照顾”,一直有很大争议,其实,早在唐朝,大唐帝国的法律——唐律里面,就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照顾——当然,不止未成年人,老弱病残在唐朝犯法,都可以得到减轻处罚的“特殊照顾”。
唐代长安城平面图
按照唐朝法律,根据年龄不同,划分了一定的“减刑”档次,在尊老方面,划分了七十岁——八十岁、八十岁——九十岁、九十岁——无穷大(开个玩笑,上不封顶)三个档次,年龄越大,受追究程度就越少——不过,考虑古代的医疗条件,能活到七十岁的都不多,因此,把这个法律,理解成空头人情就可以。
虽然尊老有点扯,但是爱幼,在唐朝法律却是实实在在的,唐朝法律还是把小孩子分成三个等级,七岁以下算一档,七岁——十岁算一档,十岁——十五岁算一档,原则上呢,则是年纪越小,受到的追究越少。
唐代长安城复原模型
此外,对于残疾人,唐朝法律也是按照残疾程度越严重,犯罪后受到的追究越少这一原则,来对待残疾人犯罪。
当然,唐朝法律做出这样的立法,也是以儒家的思想作为指导,所谓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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