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汽车修理使用不合格零部件 或处罚3万以下罚款
2013年01月15日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0
中新网1月15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15日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规规定,汽车维修须建档,并可供消费者查阅,修理使用零部件需为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条例规定:
1、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
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2、修理者应当保持修理所需要的零部件的合理储备,确保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而延误修理时间。
3、用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的零部件应当是生产者提供或者认可的合格零部件,且其质量不低于家用汽车产品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4、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而不能安全行驶或者无法行驶的,应当提供电话咨询修理服务;电话咨询服务无法解决的,应当开展现场修理服务,并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违反以上规定的修理者将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中新网 汽车频道)
【编辑: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终发布 规定内容详细解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答疑解惑
汽车三包新规发布: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5万公里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私家车三包协议发布 有效期2年或5万公里
汽车新三包:每次修理超5天应提供备用车或补偿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