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催讨无果,6月26日,银行将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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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这个视频火了
慈溪的秦小姐在横河某银行取了22400元,银行的柜员却给了她24000元。事后,银行向秦小姐讨要多给的1600元钱,遭到秦小姐拒绝。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秦小姐告上了法庭。
当我们去银行办理业务时候,都会看到有这么一个牌子写着“现金当面点清,离柜台概不负责”。
看起来没毛病吧!银行的工作人员交到我们手上的钱,要在柜台当面点清,看起来非常合理,对吧!
日前,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情发生在今年2月7日。
当天中午,秦小姐去横河某银行,要求取22400元。
谁知,柜员一时失误,点了24000元给她,还给了她一张“取款金额22400元”的取款凭证,要她签字。
秦小姐拿到钱,也没数,签完字就走了。
当天下午,银行结账时,发现了这一失误,马上联系了秦小姐,要她归还多给的1600元。
秦小姐没有理会。她认为,在这件事上,她没有过错,而且银行规定储户钱“离柜概不负责”,在这件事情上她也“离柜概不负责”。
几次催讨无果,6月26日,银行将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1600元。
银行提供的监控显示,当天柜员确实多给了1600元。
而秦小姐坚称,取款凭证上只写着22400元,不能就此断定多给了1600元,即使确实多给了,那也是银行自身的过错,应该由银行承担,不能转移到储户头上。
还有下面这个搞笑视频
纷纷体现了银行和储户之间所存在的矛盾!
网上都在纷纷吐槽大部分网友表示
既然银行柜面取款后离柜概不负责
那储户多拿了银行的前,应该也概不负责!
网友的评论
支持秦小姐的说:
反对的网友给出的评论也很有道理: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于搜狐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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