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项目中职责为全面主持(或协调)项目的进行人员算不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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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年05月14日 |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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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审核过程中,一般一个研发项目中会有一个或若干个项目负责人,职责为全面主持(或协调)项目的进行。请问,此类人员算不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 答:此问题需依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判定。原则上,如果上述人员属于为研发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管理人员,则属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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