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可否抵扣? |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13日 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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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取得农产品的普通发票是否需交叉比对通过后才能抵扣? 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对除以上所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外,其他抵扣凭证如农产品的普通发票不需要待交叉比对通过后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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