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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林丨我们至少往后成为了密友

我们至少往后成为了密友


  

那年夏天,我在北京。

  

为什么会去我都快忘了,只知道自己买了张单程机票就飞了。下了飞机,打车就往市中心去了。司机操着好听的京腔问我要去哪儿,我本想特装逼的说句随便晃晃,想想口袋里剩的不多的红票子,还是直接说了一个地址。随便在那附近找了个小饭馆吃了碗面,我就提着行李去了酒店。其实这里不陌生,听人说了好多次。

  

因为随手发的一条状态,以前的同学得知了我来北京的消息。那是一个很可爱的姑娘,虽然并不是很熟。我们约了10点在后海碰头。

  

我在等待夜色降临,那样才能把我的倦容藏起来。我熬了很久,真的无所事事。看着手表上的秒针一格一格的移动,我的烟一支接着一支没有停过。终于在烟盒快空的时候,9点半了,我如释重负的背上包去楼下打车。司机问要我走哪条路,我傻着眼望着窗外,随便吧,到了就行。

  

和她碰头后,我们轻轻拥抱了一下。彼此的回忆被勾回高中时代,但不多,因为真的不是那么熟悉。

  

她带我在酒吧街里穿行,我的脚步停在“八卦”的门口。嗯,就这个吧,挺符合我性格。

  

我看出来她并不是怎么能喝,我也是,所以我们很低调了只要了两瓶燕京。酒吧里的人尚还不多,歌手弹着寂寥的吉他,唱着哀伤的调调。我和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直到她问起我怎么会来。

  

我闷了一大口,气冲到鼻腔让我感觉一阵酸胀,眼眶也跟着红了。放下酒瓶,我走向那位歌手。我点了一首俗气的《Lydia》,民谣吉他的伴奏单薄的尽显苍凉。我的声音被啤酒冲刷的稍稍沙哑,却也觉得挺好听。一曲结束,台下响起稀稀落落的掌声。歌手说我唱的很好,问我要不要再来一首。我没有拒绝,又陆陆续续的唱了两三首苦涩的情歌。

  

坐在台前那桌的应该是一对情侣,又好像不是情侣,穿着红色T恤的女生手里拿着酒瓶,身体一直跟着我的节奏来回晃动,手也不自觉的在半空中为我挥舞。我的情绪被她带动,声音也有些颤抖了。红T女生向我走来,在我耳边说,姑娘,唱的真棒,能和你一起唱一首吗?我笑的很真心,并拉起了她的手。

  

她说,台下那个男生不是她的男朋友,追求了她2年,迟迟没有答应。她还说,如果唱完这首歌他能勇敢的吻她,她就答应他。我懂了,他们之间只差那么一把火。

  

真的希望你明白,我就在你身旁,无论你在多远的地方,即使你变了模样,即使你把我遗忘,我依然是你最心爱的姑娘。

  

我们特别默契的改了最后一句歌词,我一个劲的对那个男生使着眼色,希望他能明白我的意思。台下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很多客人,女生在众人的掌声中回到了座位。男生紧张的看着周围的人,他的手摩挲着衣角,我已真切的感受到他的不安了,却还是希望他能爷们儿一回,给把力。终于,我看见他站了起来一把将女生搂过来,托着她的脸狠狠的来了个深吻。可以想像,此时的场面有多轰动和煽情,来自陌生人的欢呼和祝福把“八卦”险些淹没。我站在台上,湿了眼眶。

  

歌手递给我一瓶啤酒,问我会不会唱勇气。

  

我茫然的看着他,木讷的点了点头。思绪被拉回4年前,情人节的那天。

  

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别人怎么说我不理就算你也一样的否定。我愿意天涯海角都随你去我知道一切不容易。我的心一直温习说服自己,就算你从来没有答应。

  

那场演唱会终究还是我一人看完的。我的情侣座形单影只。在梁静茹的见证下完成求婚的那对情侣就在我身旁。全场大合唱的勇气在我嘴里变了模样。

  

我在“八卦”里安安静静的唱完这首勇气,台下此起彼伏的各种声音给了我安抚。姑娘,唱得太好了。姑娘,咱们干一杯。姑娘,再来一首。姑娘,别哭。

  

我回到朋友的身边,她笑着为我鼓掌,也没有再问起我起身前的那个问题。酒吧老板拿了一打燕京放在我们桌上,他说,我的歌声为他揽了不少客人,这些啤酒是请我的。我和朋友面面相觑,然后整个笑开了。我俩的酒量心里有数,却不知怎么的都想要把这些酒喝完。


我们的话题从高中穿越到各自的孩提时代,再跳跃到彼此的大学生活,节奏太快,还好能跟得上。我们喝的越多,话也就越多,最后,是拿着酒瓶坐在后海那条映着月的河边,继续喝。

  

明天带你逛人大去。

  

好啊。

  

那时的我真的很感谢她的不过问。

  

为什么会去北京,那么深刻,又怎么会忘?为什么熟悉那块地方,如非听他说起,又怎么会知道?我想要刻意遗忘的东西太多,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抑制着情绪,只一触,即发。

  

设想了很多邂逅的方式,在他经常去的饭馆,在他的校园,在他离开前的机场,在我回家的路上。总之,这些画面最终都只成为了我相机里孤独的风景。

  

我走的那天坐的火车,因为没有那么多钱再支撑我的倔强。出发之前我就给自己定了一个期限,最多15天就要回去。已经被拖延到了不起的20天,我都忍不住为自己的执拗拍手叫好。

  

朋友还是将我拥进怀中,这个拥抱比起第一次的生分,已然温暖入心。

  

她说,有的人因为太重要,便选择做朋友,因为朋友永远比恋人走的远。

  

我会心笑笑,便迈上了回家的列车。

  

我坐在火车上,闭目养神。其实在脑海里,那个演练无数遍的画面又开始循环播放了。他牵起了我的手,他说让我做他的女朋友。真好。不,这样不好。

  

那么多年,我都默默地站在他的身边扮演朋友的角色。这个角色,就像我和他之间的一层保护色。我的每一次试图跨越,只不过换来他的步步后退,现在想来,我真的也算离谱。


我和他,与酒吧里那对的新侣并不相同,我们之间,少的从来不是勇气。朋友最后的那句话像是一句忠告,更像是可以让我深藏的箴言。没有牵起我的手,但你我至少往后成为了蜜友。

  

我给他发了一封邮件,简单的述说,足矣。我失恋了吗?嗯,都可以。

  

哼着歌,回上海吧。

  

时间会走,刚失恋的我开始与旁人握着手,但什么可拥有,缠在那颈背后,最美丽长发未留在我手,我也开心饮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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