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前月下的小明与小红情投意合,恩爱如胶,对他们俩并非日久生情,而是日久生厌。相识不久二人即同居,期间小明逐渐暴露了本来该有的习惯和本性,因小明家庭经济富裕,常与一帮不学无术之人相聚,时常偷偷溜出去赌博,另外,生活中小红若有不如小明心意之处还会拳打脚踢。小红想到了分居,可总是不敢提出来。因为小明拍了小红的裸照常常以此相威胁,说要是离婚就将裸照公布出去,赤裸裸的威胁,这让惊胆战的小红不知所措。后过亲朋好友的劝说与鼓励,小红与小明彻底分开了,双方约定,分开时小红应将孩子打掉,若生下来也不给抚养费,可此时肚中孩子已经有8个月了,心慈手软的小红最终还是决定生下孩子。小红在生下孩子后要求小明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小明说当初二人协商好不生小孩,生了小孩也不向我要抚养费,协议在先,我就不应该给抚养费。男女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女方又擅自将小孩生下来后,男方是否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小明与小红同居期间怀孕,尽管二人之间明确约定不要小孩,且即使小孩生下来,小明也不支付抚养费,但这约定于法无据。生育权是自由的,任何人都不能通过协议等任何方式予以剥夺。作为女性的小红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要小孩,所以,小红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小孩。小孩是无辜的,不管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应被父母和社会同等对待。血脉不可更改,也无任何理由可以断绝父母关系。小红将小孩生下来后,这也是小明的孩子,小明是父亲,任谁也无法更改,协议约定是更不能改变亲子关系。小明必须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有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且应支付小孩的抚养费。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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