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云南、广东、山东、安徽、山西等六省多家药店被查处公布,从众多违法事实中观察,除了近期频繁被查出的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挂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事实外,非法销售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咳嗽水”、发布虚假广告、非法购进药品等也上了榜,38家药店被罚,或被惩罚巨额罚款,或GSP被撤销、收回和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黑龙江:哈尔滨1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1家药店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决定撤销该企业的GSP证书。
广东:佛山1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广东食药监局发布公告称,佛山市南海区1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山东:临沂6家药店GSP证书被撤销
近日,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6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GSP认证标准,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威海:高区23家药店违规被查
自5月份以来,威海高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为期8个月的“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对药品零售企业第一轮全覆盖检查。
共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8家,门店160家,单体药店31家,下达责令改正20家,并督促整改到位。
云南:一药店非法销售“咳嗽水”被查
近日,经云南省德宏州检察院立案监督,德宏州公安局对一起非法销售“咳嗽水”的案件立案侦查。
德宏州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工作中发现,某药店非法销售“咳嗽水”(即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获取暴利。该药店经营者白某在明知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为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且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未核准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仍然购买某药厂生产的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并且无法提供进货证明,也无持有处方购买“咳嗽水”的记录。
经初步调查后,德宏州检察院于8月12日向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案件移送德宏州公安局,并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德宏州公安局受理了该案,对白某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立案侦查,并在该药店发现大量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安徽:马鞍山5家药店执业药师“挂证”被查
近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撤销马鞍山和悦堂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证书。
安徽省执业药师“挂证”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加大了药品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力度,采取市县交叉互查的方式,在全市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检查。
山西:一药房发布虚假广告,被罚25万元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件,涉及医疗、药品领域13件。其中,山西一药房连锁公司因发布违法广告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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