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大家很多发言,说得都是一知半解,做为房地产科班出身,又是行业资深从业者,我有必要科普一下了:
首先要搞清楚一点,酒店式公寓和公寓式酒店是不一样的,千万别混淆了。
酒店式公寓是酒店一样的公寓,主语是公寓。
特点一:每一栋首层都是挑高大堂,一般高度超过六米,有管理人员,有安保人员,有休息座位,配置高的甚至会有咖啡屋,水吧之类,就像酒店大堂一样装修考究;
特点二;电梯最少两部,一般多部。
特点三:一般小高层(12层以下)、高层(18-22层)为主;
特点四:一体多户,朝向不一定全朝南;
特点五:民水民电,天然气、暖气到位(长江以南除外);
特点六:产权50年或70年,用地属性一般为综合居住用地或住宅用地。
酒店式公寓最早起源于欧美,主要客户为在市中心忙碌上班的年轻人,因为高层价格相对便宜,管理完善,交通方便,富人一般住郊区联排别墅或独栋别墅。九十年代,此类物业经东南亚华侨、香港商人引入内陆,从东南沿海开始兴起。
公寓时酒店就是像公寓一样的酒店,主语是酒店。
特点一:首层一般有大堂,少数没有;
特点二:多部电梯,配有货梯;
特点三:基本都在22层以上;
特点四:一层多户,塔楼结构的话,东南西北朝向均有;
特点五:商水商电,无暖气,无天然气;
特点六:产权40年,用地属性商业。
公寓式酒店最早是由台湾省引入大陆,八九十年代,台商及工作人员来内陆经商、投资越来越多,台湾开发商抓住此商机在东南沿海开发了这种自助式酒店,既有酒店的服务,又可以自己用电磁炉之类煮点小饭,当时很受欢迎。
重点来了:以上两种物业形式都有明确的属性和特点,但是现在市场上出现的所谓酒店式公寓其实是“李鬼”,很多不明就里的消费者稀里糊涂就掏钱购买了,最后住不舒服,卖又卖不掉,苦不堪言。
下面就说一下这类“李鬼”的前生后世:
一切土地归国家所有,这是我国的土地权属定性。
国有土地出让用地属性有: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综合用地。
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各类工业园、产业园等就属于工业用地,产权50年,此类用地除一次性缴纳土地款之外,每年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各个地方标准不一样;
商业用地就是用于商业经营型开发,商场、写字楼、酒店、商业街等等,产权40年,此类物业产品持有时,税费不多,主要是营业税,所得税等经营性税收,但是买卖税费极多,除房产交易环节的契税、印花税、所得税之外,还有房屋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重税;
住宅用地很简单了,就是我们住的普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
综合用地相信很多人不清楚,综合用地主要是用于城市综合开发,城市更新,旧城改造等大宗土地开发利用的土地,因为涉及医疗、教育、基础设施等,使用年限50年,如果住宅地是花生油,商业用地是大豆油,那么综合用地就是调和油。
土地属性搞清楚了,这公寓就简单了!
所谓“李鬼”公寓,就是开发商在拿住宅地的时候,地方ZF为了土地利用最大化,或为了区域形象,或为了民生等,会强制规划一部分商业用地,或者拆迁安置房打包一起出让,为了心心念的住宅好地,开发商对这种捆绑销售也不在乎。
商业部分因为有硬性指标,要么建酒店,要么建写字楼,但是无论是酒店还是写字楼都不好卖,变现太慢,于是“李鬼”就出场了,介于酒店和写字楼中间的产品,推广的产品名就叫公寓,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来回叫,尽量模糊概念,尽量精装修,尽量美化,尽量买一层送一层,也就是LOFT,推广诉求:居住投资两相宜!居住办公都可以!价格比住宅便宜很多,有的还是酒店委托管理,例如:各类家庭式度假酒店,亲子酒店等,多在海滨城市,例如三亚,厦门,珠海,青岛,烟台,威海、大连等等;
例如:SOHO-居家办公公寓,北京SOHO就是开山始祖,老潘把住宅、标准写字楼和居家办公的概念玩到了极致,万达广场的公寓也是这种。
这种“李鬼公寓”跟公寓没一毛钱关系,实际就是宾馆,商业水电,价格是住宅的三倍以上,物业管理费更高,无集中供暖,无天然气入户,一般中央空调,使用成本很高,更难得是转手,高税费把利润抵消了,所以此类物业慎买,上海已经不批此类产品的预售,限制交易了。
敲黑板,怎么区别李逵和李鬼呢?教大家一招简单的:
售楼处悬挂“五证”的地方,一看用地年限,50年、70年均可,40年的话眼睛瞪起来;二看规划用途,住宅用地,综合居住用地均可,如果是商业用途,马上淡定下来:喝完送的咖啡,吃完送的水果,然后打开送的太阳伞,提着送的伴手礼,优雅的挥手告别,不留下一片云彩……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