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筑 企 业
异
地
预
缴
以前......
建筑企业至省外开展建筑项目,
建筑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需回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但是……
预缴栏次并无显示预缴税额,
手动填入也不行。
为什么呢?
我交过的税款去了哪里?
该怎么办?
别着急,税小皖带你一探究竟。
01
以前
2020年7月1日前,您需要提供预缴的完税凭证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缴税款台账录入......
等车、 堵车、停车, 还要排队……我的时间去哪儿了?
02
现在
叮!安徽省税务局为您提供自助服务。您不需要再为此奔波劳累啦。
7月1日起,系统将自动获取您的开票信息。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表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调整为“自动带出,不可修改”,纳税人可以自行填报已预缴的税款。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03
具体操作方法
方法一:纳税人可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后,打开“我的待办”,点击“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点击办理。
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首先打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第二步:打开“我的待办”,点击“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点击办理。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方法二:纳税人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企业所得税申报”即可进入填报。
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首先打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官网,点击登录,输入账号、密码登录。
第二步:选择“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企业所得税申报”即可进入填报。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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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
今天的建筑企业异地项目
预缴税款问题
解答就到这啦!
请持续关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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