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昭和十七年度舰船艇补充计划(略称⑤计划改⑤计划)
美国海军为了应对日本的丸四计划,以第三次卡尔文森计划为基础再次扩张。为此,日本海军制定了丸五计划,而后又为了应对美国庞大的两洋舰队法案而制定了丸六计划。丸五和丸六两计划在昭和十六年9月开始正式协商,太平洋战争爆发时,丸五计划的舰艇尚未开工,昭和十七年6月,以中途岛海战惨败为教训,日本海军对丸五计划进行了大幅度修改,成为了最终实行的改五计划。
丸五计划的既定实行时间是昭和十七年度至昭和二十五年度,历经九年,预计耗资约四十四亿日元;丸六计划的基础性研究尚未完全确定,仅仅做出了很模糊的构想,该构想包括以战舰4艘、超甲巡4艘,空母3艘、巡洋舰12艘、驱逐舰34艘、潜艇67艘为基干的共计80万吨、197艘舰艇。该案在昭和十八年丸战计划确定之后被取消。
改五计划是丸五历经两次追加修正、在日本海军中前无古人的最大计划。但是由于战局恶化,日本一步步走向战败、因此又经过了几次大修改之后大多数计划舰船都无疾而终,最终完工的只有极少数。
1. 既定计划的修改
与改五计划同时决定的兵力整备缓急顺序和既定计划舰艇建造的部分修订。
1) 兵力整备缓急顺序
略
2) 既定舰艇建造的部分修订
丸四计划两艘战舰中的一艘(110号舰)在昭和十九年12月末之前改造为空母。另一艘(111号舰)在建造过程中停工解体。两艘丙型巡洋舰中的一艘取消建造。丸急计划中两艘巡洋舰中的一艘(300号舰)赶工下水之后中止舾装工程。另外一艘(301号舰)取消建造。
2. 航空母舰紧急增势计划(昭和十七年6月30日)
由于中途岛海战大败,产生了空母紧急增势的必要。舰政本部据此将本计划立案,海军大臣于昭和十七年6月30日批准之后,立即开工。本计划的新造空母18艘也是改五计划的内容。本计划包含8艘既成舰船的改造、2艘既定计划舰船的建造促进、未成战舰1艘的改造、18艘新造空母,共计29艘空母。与本计划相关的飞机运输简易空母的建造以及浅间丸型三艘空母的改装问题另行研究。
3. 改五计划的追加建造计划
1) 第一次追加计划(昭和十七年10月21日)
本计划以瓜岛战况为鉴,突出强调了运输专用舰艇的必要性。本计划包含11艘运输专用潜艇丁型的建造,计划于昭和19年末全部完工。
2) 第二次追加计划(昭和十八年2月2日)
本计划以补充在东南方面作战中损耗的驱逐舰和应对海上交通线保护舰艇不足为目的昭和十八年度开始,计划与昭和二十年度末完成42艘丁型驱逐舰。
4. 昭和十八年度战时舰艇建造计划(略称丸战计划)
在瓜岛易手、战况急转直下的情况下,军令部在昭和十八年4月22日开始了战备方针大转换,根据内部商议,制定了于昭和十八年度开始,二十年度末完成的昭和十八年度战时舰船建造计划。海军省进行了资材、劳动力的预估,在昭和十八年6月3日完成计划初稿,呈报军令部。该计划史称丸战计划。
丸战计划以取消大型舰建造;补充小型防御舰艇、小型护卫舰艇、小型运输舰艇为核心,完全转变了此前的方针。合计建造1301艘舰艇,并增加陆上防空兵力、防御兵力。海军省实际实行的计划在军令部要求的基础上大幅缩水,在海军省计划以外的兵力顺延至昭和二十一年度以后。因此将海军省实际实行的计划作为实质上的丸战计划是妥当的。军令部和海军省计划的对比见下表。
5. 第三段战备计划中的舰艇建造计划(昭和十九年3月)
1) 昭和十九年2月马绍尔群岛丢失,3月特鲁克根据地被孤立,日本海军实质上已丧失中太平洋决战的可能。为应对这一战况,海军的战备计划也在昭和十九年3月将重心放在水上、水下、航空特攻兵器的研究开发和量产上。
2) 昭和二十年初以来持续讨论的陆海军协同战备终于在4月谈判完成,两军联合通过。为彻底使战备特攻化,海陆军确定了分担的战备促进任务,以此为基础,制定了昭和二十年度前期战备计划。其中的舰艇、水上、水下以及航空特攻兵器的整备计划的次序如下:
A. 航空特攻兵器
B. 水下、水上特攻兵器:蛟龙、海龙、回天、震洋
C. 地上兵器
D. 敌后方遮断、海上交通护卫舰艇和兵器:潜艇、敷设艇等
E. 海防艇
F. 运输船:运输舰、大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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