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特提醒各位朋友:此次活动本为自助旅游性质,参加人员均视为自负责任者;组织者义务充当领队,不负责对参加个人自己发生的任何事故负责。参加者没有照顾别人的义务也没有被照顾的权利。领队有权根据特殊情况更改和取消行程。
11.活动公约(务必逐项细阅)
*如遇天气不宜或人数太少,或其他原因,活动将有可能被取消,活动订金将会悉数退回。
*如果活动过程中遇到恶劣天气,或者队员伤病,则立即取消行动,原路返回。
*如已报名参加又因故退出,且没有人替上,必须负担相应费用、损失(包括预付、预订的交通、餐费等费用)。
*江门野龙户外运动俱乐部活动提倡自助原则,行动统一安排,细节自己照顾自己。
*绝对服从领队指挥安排,尽量配合领队工作,支持、理解活动的过程,没有团队精神或爱逞英雄主义的激进人士不宜参加本活动。
*活动所拍的照片都有可能在野龙户外网站公布和登载在其它媒体,若有不宜公布自己肖像的人士请通知作者或旅行家,否则被认为同意公布。
*参加者请阅读并遵从《公告:参加俱乐部活动注意事项(参加活动者必读)》如有异议,请在活动开始前退出。
*有严重晕车病史、心脏病史的人氏婉绝参与。
*建议参加者向俱乐部提交一份个人资料,内容包括:联系电话、家属(或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血型、药物过敏史、重病史等,俱乐部承诺负责保密。
*户外活动,请穿户外着装,因为行程安排登山,不适宜穿高跟鞋,不宜穿戴戒指、耳环等手饰。
*注意环保,爱护生态,每人自备垃圾袋,自己的垃圾自己收回。
*参加者自备帐篷、防潮垫、睡袋、头灯等露营必需装备,龙之旅提供低价户外装备选购,也提供少量帐蓬的租借服务,欢迎垂询。
*请参加者及时通过野龙户外网站留意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注意事项。
*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接受并遵守以上所列活动公约。
12.责任声明
本活动可能会有一定的危险性,参加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或领队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或领队同样不承担。本声明中关于免除发起人或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同样及于本次活动的副领队及财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本声明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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