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居家期间管理方案
一、核酸异常人员
1、务必单人单间,足不出户,属地做好监督管理。
2、核酸异常人员4天内可不进行核酸检测,第5天起每天进行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连续2次阴性后,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如有多名共同居住人员核酸异常,则以最后一名核酸异常者连续2次核酸阴性后,全家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3、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解除管控。
3、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口服连花清瘟、布洛芬治疗。如有其他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村(社区)管理人员,村(社区)管理人员做好妥善处置。
4、共同居住人员有关管理措施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5、解除管控后对其居住地进行1次环境消杀。
二、密接人员(未与核酸异常人员共同居住)
1、足不出户,属地做好监督管理。
2、自居家隔离起第1、2、3、5、6、8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核酸检测无异常,则8天期满后解除管控;核酸检测异常后按照核酸异常人员管理方案进行管理。
3、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口服布洛芬退热,口服连花清瘟治疗。如有其他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村(社区)管理人员,村(社区)管理人员做好妥善处置。
三、属地服务保障工作
1、严格做好居家管控措施的监督落实;
2、认真细致做好居家管控群众的就医和生活保障;
3、随时了解群众需求,积极予以协调解决,提供暖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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