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是皇权社会中的特有产物,是有异于正常人的畸型存在。太监的别称很多,比如宦官、阉人、寺人、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等等。
入宫做太监的人,大多穷苦人家的孩子,是为生活所迫的不得已选择。比如清朝晚期的大太监李莲英,他的父亲就是个无业游民,没有正常的经济来源供养一大家子,所以,在李莲英7岁时,就托人给净了身,次年进宫,一步步爬上了太监总管的高位的。
其实,在那个时代,要想进宫做太监,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据清代笔记《宸坦杂识》记载,要想净身入宫做太监,还必须得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要有介绍人,这个介绍人得是宫中有地位的太监;二是要立“婚书”,想净身入宫的孩子,家长得找来一帮证人,在证人的见证下,立下“婚书”;三是持有“婚书”与净身师傅签定“手术告知书”。满足这几条后,净身师傅才会接活为其“手术”摘除“命根”。
那么,什么是“婚书”呢?在这里,“婚书”是个非常形象的指称,把自己当成“女人”那样“嫁”到皇宫里,就相当于民间的“卖身契”。所以,“婚书”必须是自愿具结,一切都是当事者的自我意愿。
因为那时的医疗条件差,外科手术水平低下,净身是一个充风险的过程,有人甚至会死在“手术台”上,所以有了“婚书”,还得与净身师傅签定“生死和约“。
净身前,孩子的家长得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了麻烦,净身师跟着吃官司。这种合同都是格式化的,充满了净身师的“套路",比如,字面上虽然标明“自愿净身,分文不取”,但是,事后报酬是少不了的,可是私下交易,也有两种价钱,保活的是一种价,管阉不保活的,又是一种价。
一切准备就绪,就可以开始手术了。孩子的家人会挑选一个好日子,把净身者关进密不透风房间里。禁闭期间,绝对不能饮食,免得有排泄的秽物沾染手术后的创口,致使伤口恶化,危及生命。之所以要密不透风,也是为了净身者的安全。这样,经过三四天之后,就正式阉割了。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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