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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白痴” | 读书

木本杂学


陀思妥耶夫斯基



昨晚我是在西西弗书店看完600多页的《白痴》后才回的家。走出地铁站,黑色的地面倒映着同样黑色的天空,刚下了一场雨。走在路上,回想的是才在地铁站里看的译本前言:


......我在此恳请读者不要把寥寥几页背景材料和人物简介当作什么导读,以免思想驰骋的空间变得湫隘、逼仄。从贝多芬《升C小调第十四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漾出的音流,很可能与月光风马牛不相及,一百位听众可以作出一百种甚至更多不同的解读,也许这才是经典真正的艺术魅力所在。


荣如德

于2006年元宵节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


落款的时间点非常有意思,试想一下,一个人在春节的爆竹声中写下这么一篇序言,那是一种怎样的心境?


我一般是把序言当“后记”来读的人,这样它就不至于对阅读产生影响,而读完整本书,能看看别人的评价,也算妙事一件。《白痴》的译本序只有3页,这让刚读完一本整整10页序言的书的我感到些许好奇。不出所料,序言除了简单介绍了陀氏的经历和主要思想,并未对书中的情节提到只言,因为译者觉得它“无异于一桩煮鹤焚琴的蠢事。” 今天我要做的就是这么一件煮鹤焚琴之勾当。


情节我不作展开,大概讲的是一位出身贵族的女子(娜斯塔霞)被地主卖(嫁)给“不是什么好人”的加尼亚,而在她的生日会上,一位被世人看作“白痴”的公爵(梅诗金)却答应娶她。然而深爱着公爵的娜斯塔霞还是和公子罗果仁跑了......


小说的故事性和戏剧冲突极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要归因于陀氏的写作风格。米兰·昆德拉在《帷幕》里曾评论陀氏的小说是在高密度的人物和事件中进行的,“时钟在不断敲响”。这让陀氏的小说能让人产生一种紧张感和凝聚感,加之许多由感叹号收尾的句子,不免令人提心吊胆。


随着情节推进,几个关键节点之后,迎来了最后一幕,这一幕让我想起每次剧场里的最后一幕戏,往往是主要演员(有时是所有演员)在同一空间中迎来最后的决定(判决)。这一下,前面不太起眼的“契诃夫之枪”响起,只不过这次是一把新买的被藏在书里的刀。


像书中写的“预言竟告应验!” 这把刀是一个预言。恐怖片营造一种恐怖氛围的手段是,让你预先感知到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这远比突然出现的吓人场景恐怖。陀思妥耶夫斯基曾于1849年被判处死刑,原因是他参加了以废除封建农奴制为己任的激进革命团体——彼得拉舍夫斯基小组的活动,然后在枪决前,却突然改判为流放,难怪陀氏在书中写到:“如果把一个士兵拉出去,叫他站到战场上一门大炮面前,然后对准他开炮,他还不至于绝望;但要是向这名士兵宣读必死无疑的判决,他会发疯或哭的。” 所以他认为对杀人者处以死刑是比罪行本身不知要重多少倍的惩罚。这便是“预言”带给人们的震颤。


严肃的陀氏当然不会只满足于情节的铺陈。在我看来,情节和人物只是为了代替作者说话。书中有作者本人大段的离题和跳脱性质的陈述,不仅谈到了自己对主人公的看法,也谈到了对于如何塑造人物的看法,它在谈的是小说本身,从而达成了一次优美的复调叙事。俄罗斯评论家巴赫金曾提出复调小说的概念,并直指陀氏的小说属于此列,陀氏小说里的人物并不是在作者这一“上帝”的安排下,完整统一地表达着作者希望他们表达的想法,而是各自有想法,甚至一心冲破作者设下的“帷幕”,跳到作者面前,和他产生一次对话;而作者呢,有时也不同意书中人物的想法,从而有了不同的声音,即“复调”。和声好听是因为有不同的声部存在,小说亦如此。


这也是陀氏小说充满戏剧张力的一个原因,有了矛盾,也就有了张力。在情节的铺陈下,陀氏借着主要人物的一些话语表达了自己的思想,他自己因为早期的反抗和绝望,转而投身宗教(基督教),他笔下的文字无不带着神秘庄重的宗教神学色彩。我在读完全书后,仰天说了一声“God!”。列举两句书中人物的话以窥陀氏之思想:


“让我们先做仆人,才能成为头领。”


“我真不明白,打一棵树旁边走过,怎能不为看见那棵树而感到幸福?跟一个人说话,怎能不为爱这个人而感到幸福?”


尼采晚年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后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是唯一给我高深基督信仰理论的人。” 没错,那个高喊着“上帝已死”的尼采这样说,他其实最爱“上帝”,而陀氏呢,或许最恨“上帝”。


尼采还说,“由于我从他那里获得了最有价值的心理学资料,所以我才如此尊重他,崇拜他。” 陀氏小说的心理分析文献可谓浩如烟海,我也无意多说,因为根本说不完。从《罪与罚》到《卡拉马佐夫兄弟》,看过小说的人自然明白陀氏的对人心理的感受之敏感,理解之深,加上道德层面的诘问,形成一种辩证的伦理学,这也加重了文字的分量,更接近“上帝”了。试举几例,第一段话是书中人物在被执行死刑前的想法:


“他目前存在着,活着,而三分钟以后便将成为某个......某人还是某物?到底是某个什么?究竟在什么地方?这一切他打算在那两分钟内想出个名堂来!不远处有座教堂,它那金色的圆顶在灿烂的阳光下熠熠闪亮。他记得当时十分固执地望着这教堂的屋顶以及上面反射出来的光辉;他无法移开视线不去看那光华,他觉得这光芒是他新的血肉,三分钟以后他就将通过某种方式与之化为一体......”


这句是陀氏在书中作为作者身份说的:


某人只要凭道听途说接受某一思想或者没头没尾读了一两页书,马上就相信这是他自己的简介,是从他自己头脑里产生的。


最后来谈一谈”白痴“,也就是疯癫的问题。陀氏自己患有癫痫症,并且一生也没有摆脱此困扰,他笔下有疯癫症状的人物除了本书的梅诗金公爵外,还有《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的斯乜尔加科夫。如果把“疯癫”视为一个病理学上的词汇,本身没什么好讲,但如果把它视为一种状态或现象,却值得费些笔墨。装疯时说出人生哲理的哈姆雷特;疯疯癫癫把风车视为敌人的堂吉诃德。这些经典的小说人物在“疯癫”状态下反而显现出人类珍贵的品质,由此引发出一个问题:疯癫是否只是与时代脱节的表现,亦或是被同时代的人视作疯癫。


梅诗金公爵从不屈从于王权富贵,甚至不谙人情事理,只是单纯地表达着自己所认为的真理,这样一个人放在今天,绝不会在单位里“存活”太久。比如别人和你谈结婚生子,你却和他(她)大谈尼采、佛洛依德,好了,你离进“杨永信网戒所”不远了。这么说固然有些夸张,但这一现象从未过时。


陀氏借公爵之口,不知说出了多少想说的话,表达了多少次他所认为的真理,但我不知道对国家制度失望至极的他,是否也苦于人们听不进他的想法,甚至苦于还未表达出来:


“哪怕您写下卷帙浩繁的皇皇巨著,花三十五年时间阐述您的思想,也总会有东西留下,怎么也不肯从您的头颅里出来,永远留在那里;您将带着这些东西死去,也许您的思想中最主要的东西却无人得知。”


或许这也是每位小说作者的疑虑和苦恼。我说了,陀氏在写的是小说本身。


不知是否由于痛苦的经历和基督信仰,陀氏永远同情弱者,此书的译者在序言里说梅诗金公爵是陀氏心中的完美化身(基督),乃至于公爵在最后一刻,还在抚慰刚杀了人的罗果仁,从此变成了一位真正的“白痴”。


木心先生在评价陀思妥耶夫斯基时说,“不要在陀氏的书中追究思想信仰、道德规范,文学的最高意义和最低意义,都是人想了解自己。这仅仅是人的癖好,不是什么崇高的事,是人的自觉、自识、自评“。如果读陀氏的书,你能在某个时刻突然发现你自己,那么就没白读。当然,读了本身就不会白读。


我的过度解读到此为止。我的一位好友说他在读尼采时,总觉得火要烧到自己的眉毛了。我说我在读陀氏时,总觉得整个人都要掉了下去。


——11月16日 于杭州


注释:

① “契诃夫之枪”:契诃夫说:“如果你在第一幕看到一把枪挂在墙上,在第二幕或者第三幕时,它绝对会发射。

② 复调式叙述:指在同一叙事中并行着两个甚至更多的声音的叙述方式,借用音乐术语称之为“复调式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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