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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泛珠三角地区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研究
广东在泛珠三角地区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研究
中国统计信息网  2007.05.29 09:50:08

  内容提要:本研究报告分析了广东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认为广东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主核心区,提出要将资金、技术、市场优势与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的资源、劳动力、能源优势相结合,努力形成泛珠三角区域内部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互动局面,并就泛珠三角区域今后如何实现“多核多圈”发展模式,进一步发挥广东主核心区作用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

 

  一、研究思路——基于动态的区域圈层理论

 

  20世纪下半期以来,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蓬勃发展,新生产方式、交往方式大量涌现,经济区域内部构成要素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人们对区域经济结构的演化与变迁的认识也不断深入。

 

  (一)经济发展对区域发展模式的影响

 

  随着经济发展条件的变化,区域经济整合的动力、机制、速度、层次和方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区域经济的分工合作已远超出传统理念,经济中心、经济腹地与经济网络间的关系呈现出更为活跃、更为密切和稳定的互动关系。

 

  1、经济中心的膨胀速度显著加快,次核心区(亚核心)数量显著增加,多核多圈的大都市区成为区域圈层结构的主导形态。经济中心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表现出新的特征:一是大都市区和连绵大都市带获得巨大发展;二是经济中心(核心区)的分布突破地点局限,形成了相对分散的地区布局;三是经济中心与经济腹地合作层次深化,产业转移速度加快;四是经济区域界线模糊化。

 

  2、经济腹地开始摆脱单纯的依附性,容易发生质变而成为经济中心,并引致区域圈层的重叠。

 

  3、经济网络对经济中心与经济腹地的发展更加具有决定性意义。

 

  (二)基于动态的区域圈层理论的研究思路

 

  1、市场是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基础,以市场网络为核心的经济网络的充分发育,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基础。广东在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发挥,也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上。

 

  2、动态的区域圈层理论认为,多核多圈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是区域合作的努力方向。泛珠三角核心区与经济腹地间已不是简单的支配与依附关系,而是一种更为平等的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分工的关系。新型的关系要求核心区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应更多考虑经济腹地的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做好沟通和互动工作。

 

  3、建立在产业优势分工基础上的产业合作是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主要内容。目前,广东和泛珠三角其它内陆省区的产业结构差异巨大,广东与内陆各省区间的产业转移和产业整合,将是泛珠三角产业合作的主要内容。

 

  二、广东在泛珠三角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的实证分析

 

  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是一个互动协作的过程。由于各省区经济结构、竞争能力、产业水平等各有不同,如何有效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有序分工与合作,是推动泛珠三角协同发展的首要问题。广东作为泛珠三角区域中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中处在一个较为突出的位置,明确广东的地位是发挥广东作用的基础。

 

  (一)基于工业化阶段的比较:广东是泛珠三角九个内陆省区中唯一进入工业化中期的省份

 

  本文分别采用罗斯托经济阶段成长理论和钱纳里多国模型进行研究,从产业结构和人均GDP的角度对广东和其它泛珠三角地区的工业化发展阶段进行比较,明确广东在泛珠三角区域中的地位。

 

  1、基于“罗斯托经济阶段成长理论”的比较

 

  从泛珠三角各省区产业结构和人均GDP来看,香港、澳门的服务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内陆9省区则分别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借助罗斯托成长阶段理论,我们可以判断,广东已开始向工业化成熟阶段迈进,福建在起飞阶段的后期,江西、湖南、四川、海南、广西还正在起飞的前期,农业所占比重仍然较大;而贵州和云南则处于起飞准备阶段。显然,泛珠三角区域的工业化发展存在明显的梯度,内陆9省可分为四个梯度:广东省为第一梯度区;福建省和湖南、江西处于第二梯度;海南省、四川省和广西为第三梯度;云南和和贵州处于第四梯度区。

 

1  2005年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三次产业比重及人均GDP比较

 

第一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比重(%

人均GDP(元)

广东

6.4

50.7

42.9

24435

福建

12.8

48.7

38.5

18646

江西

17.9

47.3

34.8

9440

湖南

19.6

39.9

40.5

10426

广西

22.4

37.1

40.5

8788

海南

33.6

24.6

41.8

10871

四川

20.1

41.5

38.4

9060

贵州

18.6

41.8

39.6

5052

云南

19.3

41.2

39.5

7835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计算。

 

  2、基于“钱纳里多国模型”的比较

 

  钱纳里标准模式以人均GDP判断各地区所处的发展阶段。为了便于比较,我们用美元为单位表示人均GDP(购买力平价方法)。计算后的结果见表2

 

  (1)在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中,广东工业化水平最高,工业化中期特征明显。2004年广东人均GDP2738美元,结合标准模式分析,广东处于工业化中级。福建开始临近工业化中级。海南和湖南刚进入工业化初级阶段,江西和四川临近工业化初级阶段的边界。广西和云南还在初级产品生产的中后期。贵州才刚刚进入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2  2004年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工业化发展阶段

 

人均GDP1998年美元,PPP计算)

工业化阶段

广东

2738

工业化中级阶段

福建

2392

工业化初级阶段

江西

1138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湖南

1267

工业化初级阶段

广西

1000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海南

1313

工业化初级阶段

四川

1127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贵州

586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云南

935

初级产品生产阶段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计算。

 

  (2)广东经济实力远高于泛珠内陆其他省区,GDP、第二产业和第三产的产值均占泛珠总量三分之一以上。为更进一步了解广东省在泛珠三角中的地位,表3计算了内陆9省在泛珠三角(不包括香港和澳门)中GDP和三次产业所占份额。可以看出,广东省的GDP、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最大,都在35%以上,第二产业的龙头地位更加突出,份额达到43.4%。广东作为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经济龙头的地位相当突出。

 

3  2005各地区GDP和三次产业占泛珠三角比重

 

地区

GDP比重(%)

第一产业比重(%)

第二产业比重(%)

第三产业比重(%)

广东

39

17.8

43.4

41.4

福建

11.5

10.5

12.3

10.9

江西

7.1

9.1

7.3

6.1

湖南

11.4

15.9

9.9

11.4

广西

7.1

11.4

5.8

7.1

海南

1.6

3.8

0.8

1.6

四川

12.9

18.5

11.7

12.2

贵州

3.5

4.6

3.2

3.4

云南

6.1

8.4

5.5

5.9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2006》计算。

 

  综合上述分析,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内经济发展梯度差异明显,广东处于领先地位。广东应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提供动力,通过区域合作促进泛珠三角发展经济增长。

 

  (二)基于经济增长方式的比较:广东的经济增长方式优于泛珠三角各内陆省区

 

  我们设立经济增长与要素投入的关系、经济增长的质量与效益问题、环境保护程度三大指标及9个细分指标的指标体系,借助因子分析法,计算出各地区经济增长转变程度的综合值,分析各地区经济增长方式。

 

4  2005年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济增长方式各指标比较

 

地区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

社会总资金总值率

R&D投入占GDP

(%)

人均受教育程度

 

科技三项占总支出比重(%

 

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占GDP比重(%

废水处理率(%

工业废气处理率(%

工业废物处理率(%

 

综合

得分

广东

0.79

3.2

1.1

8.36

2.3

0.8

83.9

76.5

76.7

0.98

福建

0.94

2.8

0.8

7.54

1.4

1.2

97.7

96.4

68.9

0.78

江西

1.06

1.9

0.7

7.53

0.4

0.9

92.1

78.8

26.9

-0.14

湖南

1.40

2.5

0.7

7.99

0.9

0.6

89.7

78.6

70.0

0.19

广西

1.22

2.5

0.4

7.66

0.6

0.0

83.7

78.4

61.8

-0.14

海南

0.92

2.4

0.2

8.11

0.5

0.7

93.6

90.7

68.3

0.35

四川

1.53

2.1

1.3

6.84

0.7

0.0

88.3

62.3

59.7

-0.41

贵州

3.25

2.0

0.6

6.42

0.6

0.7

67.7

43.2

34.1

-0.97

云南

1.73

2.0

0.6

6.38

0.8

0.8

81.0

49.4

35.0

-0.6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2005年全国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环境统计资料计算。

 

  表4显示,广东省在经济增长方式方面的大多数指标优于泛珠各内陆省区。如GDP能耗最低,社会资金产出率最高,人均受教育程度、科技三项占总支出最高,工业废气处理率最高,R&D投入占GDP比重和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比重也位居前列。综合得分也最高。这些数据说明,广东在泛珠三角内陆省区中保持了较好的经济增长方式,对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我们应将这种经济发展方式逐步从广东扩展到泛珠三角区域,为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基础条件。

 

  1、广东经济增长已逐步从投资拉动转向市场、体制等要素综合驱动

 

  从单位资本投入所带来的产出看,广东依靠相对不高的投资增速拉动经济较快增长,表明广东省投资效率在稳步提升,投资拉动型的经济增长特征逐步弱化,开始转入以市场驱动为主的增长轨道。自广东提出经济全球化战略以来,结合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工业化初期“高投入、高增长”的投资拉动型增长方式已开始弱化,国民经济增长的另两驾马车——消费和外贸出口重要作用得以进一步加强,经济增长源的多元化成为广东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显著特征。

 

  2 广东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上升

 

  泛珠三角区域9个内陆省区中,广东省的科技三项占总支出比重最高,科技经费投入总量最大。近几年,广东进一步加大对R&D的投入,鼓励社会资金进入研发领域,努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进步体制,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广东还加快实施人才战略,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把培养、引进、稳定、增加科技、人才作为重要举措,全省科技队伍不断壮大、人才结构得到优化。通过这一系列措施,广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居国内领先地位。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加值、出口销售收入、技术出口项目及合同金额均在国内名列前茅。广东的企业创新能力有较大程度的提高,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量从1995年至2003年连续九年保持全国第一,以专利为手段实现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广东科技实力的优势地位,有利于加强泛珠三角地区间的科技合作,加大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增长中的科技含量,加快泛珠三角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

 

  3、广东节能降耗和治理污染力度效果显著

 

  广东的工业化程度高于泛珠三角各内陆省区,但广东的单位GDP能耗全国最低,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最多,GDP比重废水处理率、工业废气处理率、工业废物处理率也较高或最高。说明广东正在从依靠大量能源消耗推动经济增长,转向节约型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和城市建设模式。广东节能和治污方面的突出效果和发展态势,对于保护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的生态、资源环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将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

 

  (三)基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比较:广东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和核心竞争力

 

  为考量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我们从经济自身发展潜力、自然环境支持系统、智力支持系统、基础设施支持系统和社会制度支持系统五个方面设立24个细分指标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进行评价,对泛珠三角中各省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估如表5,借以分析他们的经济发展潜力。

 

5  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持续发展能力比较(2005

 

省份

经济自身发展潜力得分

自然环境支持系统得分

智力支持系统得分

基础设施支持系统

社会制度支持系统得分

经济可持续

发展能力

总得分

广东

1.93

0.49

1.56

0.57

1.56

1.57

福建

0.10

1.16

0.40

-0.52

0.81

0.47

江西

-0.37

0.33

-0.80

-0.72

-0.14

-0.44

湖南

-0.20

0.11

0.31

0.26

0.90

0.28

广西

-0.27

-0.31

-0.24

-0.50

-0.41

-0.37

海南

-0.38

0.72

-0.29

0.18

0.48

0.05

四川

-0.16

-0.52

0.12

0.20

-1.00

-0.15

贵州

-0.46

-1.34

-0.53

0.47

-1.45

-0.79

云南

-0.21

-0.64

-0.53

-0.94

-0.75

-0.6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6》计算。

 

  广东在泛珠三角内陆9省区之中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最强。从表5的结果可以看出,广东省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总得分为1.57,远高于其他省区。

 

  1、广东经济自身发展潜力高。广东这一指标得分比第二位的江西高出1.10,主要得益于广东的经济发展已处于较高水平阶段,这也印证了我们前面对经济发展阶段的判断。

 

  2、广东的自然环境支持系统正在优化。广东反思前一阶段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对环境自然系统的消极影响,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建立了环境保护预警和政绩评估机制。广东自然环境支持系统的优化,减轻了珠江流域及周边省区的资源、环境压力,为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创造了条件。

 

  3、广东已初步建成支持经济内涵发展的智力系统。广东的科技实力最强,经济发展进入以技术为支撑的轨道,产业结构调整迅速。广东的发展经验表明,泛珠三角其他省区应该紧紧围绕产业协作,尽快提升本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广东应在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创新体系的建设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4、广东拥有泛珠三角最为完备和便捷的基础设施支持系统。广东借助发达的基础设施与国际市场有效沟通,有效降低运输成本,顺利融入国际市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已经启动基础设施合作,这将提高泛珠三角区域内部及与外部的沟通能力,提供更为有效的市场环境。广东的先进基础条件能为合作提供坚实的保障,基础设施发展经验和方式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5、制度创新优势是广东当好“排头兵”的核心竞争力。在主要由市场化水平和经济开放水平构成的社会制度支持系统指标方面,广东的得分远高于泛珠三角其他内陆省区。广东省的市场化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市场机制也较为完善,与国际规则接轨、按国际规则办事,已成为普遍共识。因此,制度创新优势是广东最为宝贵的核心竞争力,是广东能够在泛珠三角区域以至全国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当好“排头兵”的关键所在。

 

  (四)基于产业关系的实证分析:广东在泛珠江三角洲中的主导作用和带动作用

 

  1、产业结构的相似系数分析

 

  采用多元统计分析中的相似系数法,我们对九省间的工业结构进行判别。

 

6  2004年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工业结构相似系数比较

 

地区

广东

福建

江西

湖南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广东

1.00

 

 

 

 

 

 

 

 

福建

0.92

1.00

 

 

 

 

 

 

 

江西

0.43

0.62

1.00

 

 

 

 

 

 

湖南

0.43

0.65

0.94

1.00

 

 

 

 

 

广西

0.41

0.59

1.00

0.80

1.00

 

 

 

 

海南

0.40

0.52

0.66

0.64

0.86

1.00

 

 

 

四川

0.57

0.72

0.87

0.84

0.87

0.74

1.00

 

 

贵州

0.42

0.56

0.86

0.78

0.76

0.65

0.82

1.00

 

云南

0.28

0.41

0.71

0.74

0.63

0.46

0.64

0.76

1.00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和《广东省经济普查年鉴2004》计算。

 

  泛珠三角区域工业结构趋同现象较明显。广东与福建之间,以及江西、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五省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产业结构趋同不利于泛珠三角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应利用产业转移引导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促使各省的产业结构从封闭、自我完善型向开放、相互依存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的目标。

 

  同时,广东跟周边地区的工业结构互补性仍较为明显。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与云南、海南三省的工业呈现较强的互补型;与广西和贵州三省是一般互补型;与四川、湖南、江西和福建互补性相对弱。多层次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全面性为泛珠三角推进产业分工和产业合作提供了条件和可能性。广东应专注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通过产业转移逐步建立泛珠区域垂直分工和水平分工相结合的分工模式,延伸泛珠区域的产业链条,使之成为世界主要的加工制造业基地之一。

 

  2、产业优势分析

 

  为确定各地区制造业优势,为广东产业转移提供决策参考,本课题设计了一套指标体系:=。其中:是竞争力指数,是比较劳动生产率,是地方专业化指数。

 

  通过计算和分析,得到各地区的比较优势产业和在泛珠三角中的优势排序,详见表7和表8。可以看出:

 

  (1)广东在采矿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食品制造业、纺织、家具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工业、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塑料制品业、非金属矿制品业、金属制品、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具有极强的比较优势。

 

  (2)福建在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化学纤维、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橡胶制品业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具有极强的

 

  比较优势;

 

  (3)江西在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医药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

 

  (4)湖南在煤炭开采和洗选、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烟草制造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有一定的优势;

 

  (5广西在农副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上的优势比较突出;

 

  (6)海南在饮料制造业、化学纤维、金属制品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优势较为明显;

 

  (7)四川在农副食品加工业、饮料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工业的优势非常突出;

 

  (8)贵州在煤炭开采和洗选、橡胶制品业工业、烟草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有一定的优势;

 

  (9)云南的烟草制造业优势最为显著。

 

7  2004年泛珠三角各行业比较优势指数比较

 

  

广东

福建

江西

湖南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采矿业

36.50

0.21

0.70

1.03

0.10

0.38

2.29

0.65

0.52

煤炭开采和洗选

0.00

0.17

0.70

1.92

0.04

0.00

0.90

1.68

0.3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279210

0.00

0.00

0.00

0.00

0.00

15.23

0.00

0.0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35

13.11

1.84

1.10

0.44

11.39

4.27

0.02

5.9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31

0.24

11.17

9.44

0.88

3.63

1.43

0.02

4.16

非金属矿采选业

0.57

0.79

1.20

5.04

0.32

0.04

0.37

50.72

0.57

农副食品加工业

24.96

10.11

3.60

7.19

21.26

0.81

36.87

0.08

0.82

食品制造业

11.57

6.68

0.58

4.36

0.08

1.69

1.03

0.32

0.06

饮料制造业

23.67

3.44

0.40

0.82

0.86

8.21

45.17

3.16

0.13

烟草制造业

28.57

49.15

9.47

1105

45.88

0.62

23.15

33.21

6487

纺织业

5.56

5.37

0.18

0.24

0.02

0.03

0.32

0.00

0.00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2.30

3.18

0.29

0.01

0.00

0.00

0.00

0.00

0.0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

1.10

3.03

0.04

0.07

0.05

0.00

0.35

0.00

0.0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45

2.25

0.45

2.23

1.39

0.43

0.64

0.01

0.11

家具制造业

6.73

1.89

0.00

0.16

0.00

0.11

0.23

0.00

0.00

造纸及纸制品业

14.78

5.77

0.19

2.65

0.49

0.00

0.53

0.00

0.44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工业

8.12

0.83

0.82

1.85

0.05

0.02

1.19

0.01

2.47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75

0.40

0.01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424

221.06

221.09

268.68

4.25

2.62

0.99

0.01

0.11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58.26

8.98

0.52

1.14

0.92

2.19

5.12

1.13

2.79

医药制造业

5.20

1.07

8.73

3.79

2.41

7.47

8.19

3.67

1.74

化学纤维

5.58

67.99

7.59

6.35

0.00

9.47

6.39

0.03

6.23

橡胶制品业工业

2.28

7.57

0.22

0.19

0.01

0.00

0.36

6.34

0.00

塑料制品业

10.84

2.80

0.01

0.15

0.03

0.03

2.76

0.00

0.04

非金属矿制品业

4.96

3.61

0.55

0.50

0.18

0.08

0.86

0.03

0.09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2.20

19.59

20.49

21.18

17.02

0.12

38.01

3.43

9.15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1.49

3.01

94.27

19.61

5.76

0.00

13.62

7.79

21.64

金属制品

17.95

1.11

0.19

0.20

0.01

3.36

0.33

0.02

0.01

通用设备制造业

9.78

2.34

0.18

2.29

0.24

0.00

12.32

0.01

0.01

专用设备制造业

5.19

6.80

0.07

5.98

4.97

0.00

2.25

0.01

0.14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40.08

3.92

4.73

2.29

42.65

81.73

3.63

0.07

0.15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3.37

1.39

0.17

0.33

0.05

0.03

0.72

0.07

0.0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6.97

25.13

0.00

0.06

0.00

0.00

0.23

0.00

0.00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35.08

0.91

0.03

0.07

0.00

0.00

0.03

0.00

0.00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3.72

1.65

0.01

0.05

0.01

0.10

0.02

0.01

0.0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64.13

15.15

2.02

2.65

2.62

0.27

4.54

21.61

3.16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230.01

21.20

2.87

3.76

3.81

0.39

5.28

30.11

3.93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工业

626.93

0.71

0.00

0.06

0.07

0.25

9.29

8.92

1.0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2.29

0.35

0.09

0.26

0.09

0.03

0.29

0.02

0.14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和《广东省经济普查年鉴2004》计算。

 

8  2004年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工业优势行业排序

 

  

广东

福建

江西

湖南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采矿业

1

 

 

3

 

 

2

 

 

煤炭开采和洗选

 

 

 

1

 

 

 

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

 

 

 

 

 

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2

 

 

3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2

 

 

 

 

3

非金属矿采选业

 

 

1

2

 

 

 

 

3

农副食品加工业

2

 

 

 

3

 

1

 

 

食品制造业

1

2

 

3

 

 

 

 

 

饮料制造业

2

3

 

 

 

 

1

 

 

烟草制造业

 

3

 

2

 

 

 

 

1

纺织业

1

2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

2

1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

2

1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

3

 

2

 

 

 

 

 

家具制造业

1

2

 

 

 

 

 

 

 

造纸及纸制品业

1

2

 

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工业

1

 

 

3

 

 

 

 

2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1

3

4

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

2

 

 

 

 

3

 

 

医药制造业

3

 

1

 

 

 

2

 

 

化学纤维

 

1

3

 

 

2

 

 

 

橡胶制品业工业

 

1

 

 

 

 

 

2

 

塑料制品业

1

2

 

 

 

 

3

 

 

非金属矿制品业

1

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2

 

 

3

 

 

1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

3

 

 

 

 

2

金属制品

1

3

 

 

 

2

 

 

 

通用设备制造业

2

3

 

 

 

 

1

 

 

专用设备制造业

3

1

 

2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

 

 

 

2

1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1

2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

2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1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1

2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3

 

 

 

 

 

2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1

3

 

 

 

 

 

2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工业

1

 

 

 

 

 

2

3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经济普查年鉴2004》和《广东省经济普查年鉴2004》计算。

 

  3、产业资源互补关系分析

 

  泛珠三角经济合作区之间资源禀赋条件的差异明显,互补较强。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后的广东经济发展对资源的依赖性不断加强,泛珠三角其他地区资源丰富,在为广东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的同时可以发展要素禀赋产业。这种互补性主要体现在能源互补、劳动力、原材料等方面。

 

  综上所述,从促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现泛珠三角区域经济的持续发展来看,广东在泛珠三角合作中应承担起以下几项使命:

 

  第一,充分发挥广东的经济核心区辐射作用,利用经济联系将泛珠各省区集中到发展这一主线中,广东对其他省区的发展应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积极利用广东与其他省区的产业互补关系,全面推进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合作,形成具有竞争力且发展有序的泛珠三角产业体系;

 

  第三,努力发挥一体化较为成熟的粤港经济的国际市场通道作用,全面引导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融合;

 

  第四,扮演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协调者、促进者的角色,利用广东经济实力和市场优势,大力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深入发展。

 

  三、巩固广东经济地位,发挥区域合作的核心区作用

 

  广东和香港是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是泛珠江三角洲内陆各山区走向海外的基本平台。今后,泛珠三角区域应努力实现“多核多圈”发展模式,广东处于主核心圈区域,应进一步发挥带动作用。

 

  (一)进一步加强粤港区域经济互动,形成粤港经济一体化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主核心区

 

  目前,粤港产业结构还存在脱节问题,妨碍了粤港两地对泛珠三角的带动作用,两地应大力推进经济一体化发展,整合生产服务业,以此带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

 

  1、以统一的市场体系为基础,以资金和资源为纽带,整合区域间的生产服务业。以香港港、深圳港和广州港为龙头整合粤港港口群,相互持股、引入港资和管理模式、整合河港运输体系,统一粤港货源调配,提高粤港通关能力,降低运输费用。发展航空运输,提高高速公路网络与港口和机场对接,逐步建成以粤港为基地,遍布全球的物流网络。

 

  2、推动生产服务业的相互配套与发展。整合交通网络建设,完善行业标准和准则,统一规范生产服务业管理制度,互相开放物流市场,促进经济运行效率的提高,最终形成粤港生产服务业体系。

 

  3、强化粤港生产服务业分工。努力在广东生产服务业中融入“香港成份”,大力发展石油、重要原材料等期货市场,为大宗原材料的供应和成品交易提供保障。香港重点吸引跨国公司的贸易性和服务业的总部进入,广东则吸引跨国公司的研发性总部进入。

 

  (二)积极推动产业转移和产业整合,形成泛珠江三角洲“多核多圈层”的区域增长格局

 

  泛珠三角区域幅员辽阔,经济差异大,在开放性的区域合作中必须合理定位各自的角色,形成各具特色、各展优势的“多核多圈层”的区域产业布局。

 

  1、根据区域内部及周边经济发展态势,培育地区性增长中心。根据区域内部及周边经济发展态势,推动地区性增长中心发育。一是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淡化行政边界,强化互利共赢的观念,加强广东和泛珠三角内陆各省会城市之间的联系;二是重点研究泛珠三角的圈层布局,形成指导性的规划,研究区域经济梯度推移发展规律在泛珠三角区域开发中的应用;三是积极支持、鼓励广东和香港的企业到内陆各省会城市和各地区性增长中心投资,着力改善这些地方的投资环境、营商环境,尽快壮大泛珠三角的“省级”次核心区实力,推动广东和内陆各核心区间的资源跨区域调配。

 

  2、积极推动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外转移,鼓励其他省区与广东共同建立产业转移园区。借鉴广东产业转移园建设经验,鼓励各省区间的地方政府,根据产业转移规律,结合地方比较优势,在合理的财税共享机制下,充分利用产业承接地的资源优势,促进珠三角区域产业转移,有选择地建立省际间的产业转移园,培育新增长极。

 

  3、促进广东和泛珠三角区域产业整合,优化泛珠三角区域产业布局。泛珠三角区域产业结构复杂,广东和泛珠三角各省区可建立“复合型产业分工”的模式,即从不同产业的特点出发,通过共同建立产业基地,发挥广东和港澳、广东和内陆相关省区在同一产业中的各自优势:共同建立轻纺产业基地可采取“广东的制度、技术、管理+香港资金、海外市场+内陆的劳动力、原材料”的方式;共同建立重化产业基地可采取“广东的技术、市场+境外和内陆的资源”的方式;共同建立能源、原材料基地可采取的“内陆的煤、铁、油、水电、土地资源+广东的资金、技术和市场”的方式;共同建立物流网络可采取“广东、香港的枢纽港+沿海沿珠江支线港口+公铁交通资源+市场”的方式等。

 

  (三)大力推进以大珠三角为中心的经济网络建设,构筑统一开放的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市场体系

 

  广州和香港为双核的“大珠三角经济圈”客观上已成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主核心区,大力推进以大珠三角为中心的泛珠三角经济网络建设,跨区域配置资源,对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的广东至关重要。

 

  1、发展和完善泛珠江三角洲统一、开放的市场网络。为形成以大珠三角为主中心,内陆省区省会城市为次中心的泛珠三角区域市场网络,应从如下几方面努力:一是推动大珠三角成为泛珠三角区域金融中心;二是进一步完善以广东为中心的泛珠三角商贸市场网络;三是依靠社会力量,推动泛珠三角服务业企业上规模上水平。

 

  2、加快泛珠三角区域交通网络建设,发挥广东的辐射带动作用。广东应通过各种方式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广东的辐射带动作用。一是设立泛珠三角区域交通建设基金,增强泛珠三角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二是统筹规划,构筑以大珠三角为中心的主辅分明的泛珠三角交通运输网络;三是加快泛珠三角制度创新步伐,建立和完善区域资源统筹协调机制

 

  (四)努力发挥粤港和内陆各省区比较优势,提升泛珠三角区域整体竞争力

 

  1、积极利用粤港国际市场优势,拓展泛珠三角区域国际合作空间。积极利用香港国际化区域性经济中心地位和作用,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全面的生产服务。积极利用广东的外贸市场优势,为泛珠三角区域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供便利。积极引导粤港国际资本进入泛珠三角内陆,增强泛珠三角区域增长能力。

 

  2、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内陆各省区的比较优势,实现泛珠三角区域的全面、协调发展。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的资源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内陆省区的区位优势,实现泛珠三角开放性发展;充分发挥泛珠三角内陆省区市场潜力,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市场支持。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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