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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10-22 16:19:27 |
为更好地树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合作、创新的形象,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办公室的形象设计标志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及其功能定位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处于北部湾顶端的中心位置,主要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个市,面积4.25万平方公里,人口1240万人。考虑到区域发展的需要,在交通、物流的规划建设中,把两翼的玉林和崇左两市也包含进来,形成 “4+2”的格局。其功能定位为:立足北部湾,面向大西南,沟通东中西,服务西部大开发,建设成为我国西部对外开放的门户和枢纽,中国—东盟区域性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面向东盟的开放合作示范区,逐步形成我国沿海经济新高地和发展新一极。 二、设计标志用途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设计标志将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统一识别标志,主要用于经济区的对外宣传、交流、招商等。 三、标志的设计要求 (一)设计标志应提炼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立足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和玉林、崇左“4+2”的开放开发,放眼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越南和中国等泛北部湾七国经济合作的概念和内涵。 (二)设计标志应体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重要的战略地位、突出的资源优势、深厚的文化底蕴、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美好的发展前景;突出积极、向上、开放、合作、创新的形象。 (三)设计标志应反映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发建设的大港口、大产业、大旅游、大口岸等要素。 (四)标志设计应具有独创性,以简洁、明快、生动、形象、易记、寓意深刻为原则,要求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引人注目。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要适用于平面、立体和电子媒介的传播。 (五)要求应征设计图案稿件按4号(A4)绘图纸规格提供一式3份,其中彩色清样图案1份,黑白清样图案1份。请在每份图纸的右下角注明设计人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并在同样规格的纸上另附图案设计的详细说明。同时提交TIF或JPG格式的电子文件,图片分辨率在300dpi以上,并注明各部分颜色。 四、征集时间 设计征集时间从2008年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截止。 应征设计图案稿件应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标志征集”字样,统一寄至广西南宁市民生路2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大楼一楼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策研究与宣传处(邮编530013),来稿一律不退。 五、标志设计的评比 征集截止后,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有关设计进行评比。设计标志一旦被采用后,将在主要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付给作者设计费,标志的所有权归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管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李 波 卢钦 联系电话:(0771)2850125、2850129 电子邮箱:bbwxch@sina.com 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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