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OT即建设-运营-移交,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是针对具体项目的运作方式。实施流程按财政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均需要授权实施机构,批复实施方案,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协议/合同经政府批复,签署生效后,方可进入项目实施。
二、企业与企业之间项目合作也可以采用BOT方式,实施流程相比与政府合作简单很多,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生效后即可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
充分认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重要意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全文失效)
(三)项目运作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
(十四)提高新建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财政收支平衡状况,统筹论证新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决策质量。根据项目实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和所需要的政府投入等因素,合理选择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运作方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15]1508号)
(三)积极引导,推广特许经营。大力推进特许经营项目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范、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切实做好特许经营项目统筹规划和协调平衡。根据《办法》规定条件,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广泛筛选适宜开展特许经营的项目,深化前期研究,谋划重点推进项目,积极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建设-移交-运营(BTO)以及设计-建设-融资-运营(DBFO)、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BOO)、转让-运营-移交(TOT)、运营管理(O&M)等方式开展特许经营。大力加强宣传推介,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组织实施。要落实好《办法》规定的各项鼓励支持措施,建立健全项目建设运营服务体系,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特许经营项目早日落地、早见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231号)
第三条实施方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特许经营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类。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存量项目优先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同时,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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