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以8句完篇的律诗,每2句成一联,计四联,习惯上称第一联为破题(
首联),第二联为
颔联、第三联为
颈联、第四联为结句(
尾联)。每首的二、三两联(即颔联、颈联)的上下句必须是对偶句。排律除首尾两联不对外,中间各联必须上下句对偶。小律对偶要求较宽。律诗要求全首通押一韵,限
平声韵;第二、四、六、八句
押韵,首句可押可不押,律诗每句中用字平仄相间。上下句中的平仄相对,有“仄起”与“平起”两式。另外,律诗的格律要求也适用于
绝句。
唐代律诗在定型化过程中和定型后,都存在变例,有些律诗不完全按照格式写作,如崔颢的《
黄鹤楼》,即前半首为古体格调,后半首才合律。律诗的这种变化被称为拗体。
形式 律诗的格律非常严谨,在句数,字数,押韵,平仄,对仗各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1,每首限定八句:五律规定每句五字,全首共40字;七律规定每句七字,全首共56字。
2,限定用平声韵,而且一韵到底,中间不得
换韵。五律以首句不入韵为正例,入韵为变例;七律以首句入韵为正例,不入韵为变例。
3,每句的句式和字的平仄都有规定:讲究粘和对。
4,每首中间两联必须用对仗,这是律诗的重要特点。其他两联用不用对仗悉听尊便。
各联的名称 一首律诗每两句为一联,共四联,第一联(第1,2句)称“首联”(或
起联),第二联(第3,4句)称“颔联”,第三联(第5,6句)称“颈联”,第四联(第7,8句)称“尾联”(或结联)。律诗的容量比绝句增加了一倍,所以可写更多的事或景,可抒发更多更细致的情感。“它散中有整,常中有变,对仗工整,内容充实”;“五律显得简短,朴直,有力,七律显得畅达,悠扬,纡徐。律诗既讲平仄,押韵,又讲对仗,故写作较难。
格律 【律句】
汉语虽有
四声,但在近体诗中,并不需要象词、曲那样分辨四声,只要粗分成平仄两声即可。要造成声调上的抑扬顿挫,就要交替使用平声和
仄声,才不单调。汉语基本上是以两个音节为一个节奏单位的,重音落在后面的音节上。以两个音节为单位让平仄交错,就构成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称为律句。对于五言来说,它的基本句型是:
平平仄仄平
或
仄仄平平仄
这两种句型,首尾的平仄相同,即所谓平起平收,仄起仄收。我们若要制造点变化,改成首尾平仄不同,可把最后一字移到前面去,变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除了后面会讲到的特例,五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七言诗只是在
五言诗的前面再加一个节奏单位,它的基本句型就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平仄仄
平平仄仄仄平平
七言近体诗无论怎么变化,也都不出这四种基本句型。
这些句型有一个规律,就是逢双必反:第四字的平仄和第二字相反,第六字又与第四字相反,如此反复就形成了节奏感。但是逢单却可反可不反,这是因为重音落在双数音节上,单数音节就相比而言显得不重要了。
我们写诗的时候,很难做到每一句都完全符合基本句型,写绝句时也许还办得到,写八句乃至更长的律诗则几乎不可能。如何变通呢?那就要牺牲掉不太重要的单数字,而保住比较重要的双数字和最重要的最后一字。因此就有了这么一句口诀,叫作“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说第一、三、五(仅指七言)字的平仄可以灵活处理,而第二、四、六以及最后一字的平仄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个口诀不完全准确,在一些情况下一、三、五必须论,在特定的句型中二、四、六也未必分明,在后面我们会谈到,但接下来我们先来看看如何由这些基本句型构成一首完整的诗。
【
粘对】
我们已经知道了近体诗的基本句型,怎样由这些句子组成一首诗呢?
近体诗的句子是以两句为一个单位的,每两句(一和二,三和四,依次类推)称为一联,同一联的上下句称为
对句,上联的下句和下联的上句称为邻句。近体诗的构成规则就是:对句相对,邻句相粘。
对句相对,是指一联中的上下两句的平仄刚好相反。如果上句是:
仄仄平平仄
下句就是:
平平仄仄平
同理,如果上句是:
平平平仄仄
下句就是:
仄仄仄平平
除了第一联,其它各联的上句不能押韵,必须以仄声收尾,下句一定要押韵,必须以平声收尾,所以五言近体诗的对句除了第一联,只有这两种形式。七言的与此相似。
第一联上句如果不押韵,跟其它各联并无差别,如果上、下两句都要押韵,都要以平声收尾,这第一联就没法完全相对,只能做到头对尾不对,其形式也不外两种:
平起:平平仄仄平
仄仄仄平平
仄起: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再来看看邻句相粘。相粘的意思本来是相同,但是由于是用以仄声结尾的奇数句来粘以平声结尾的偶数句,就只能做到头粘尾不粘。例如,上一联是: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下一联的上句要跟上一联的下句相粘,也必须以平声开头,但又必须以仄声收尾,就成了: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为什么邻句必须相粘呢?原因很简单,是为了变化句型,不单调。如果对句相对,邻句也相对,就成了: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第一、第二联完全相同。在唐以前的所谓
齐梁体律诗,就是只讲相对,不知相粘,从头到尾,就只是两种句型不断地重复。唐以后,既讲对句相对,又讲邻句相粘,在一首绝句里面就不会有重复的句型了。
根据粘对规则,我们就可以推导出
五言绝句的四种格式:
一、仄起首句不押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二、仄起首句押韵:
仄仄仄平平(韵)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三、平起首句不押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四、平起首句押韵:
平平仄仄平(韵)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五言律诗跟这相似,只不过根据粘对的原则再加上四句而已。比如仄起首句押韵的五言律诗是:
仄仄仄平平(韵)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仄仄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韵)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韵)
根据粘对规律,还可以十句、十二句……无限地加上去,而成为排律。
粘对也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基本上也是遵循“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也就是说,要检查一首近体诗是否遵循粘对,一般看其偶数字和最后一字即可。如果对句不对,叫失对;如果邻句不粘,叫
失粘。失对和失粘都是近体诗的大忌。相比而言,失对要比失粘严重。粘的规则确定得比较晚,在初
唐诗人的诗中还经常能够见到失粘的,即使是
杜甫的诗,也偶尔有失粘的,比如名诗《
咏怀古迹》的第二首: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荒台岂梦思。
最是楚宫俱泯灭,
舟人指点到今疑。
第三句就没能跟第二句相粘。这可能是不知不觉地受到齐梁诗人的影响而一时疏忽。
对的规则在齐梁时就确立了,所以在唐诗中很少见到失对的。现存杜甫近体诗中,只有《寄赠王十将军承俊》一首出现失对:
将军胆气雄,
臂悬两角弓。
缠结青骢马,
出入锦城中。
时危未授钺,
势屈难为功。
宾客满堂上,
何人高义同。
第一、二句除了第一个字,其它各字的平仄完全相同,是为失对。这可能是赠诗时未来得及仔细加工而一时疏忽。
还有一种情况,是为了表达的需要而不顾格律。比如杜甫的另一首名诗《白帝》:
白帝城中云出门,
白帝城下雨翻盆。
高江急峡雷霆斗,
古木苍藤日月昏。
戎马不如归马逸,
千家今有百家存。
哀哀寡妇诛求尽,
恸哭秋原何处村?
第二句的第二字本来应该用平声,现在用了仄声字“帝”,既跟第一句失对,又跟第三句失粘。但这是有意要重复使用“白帝城”造成排比,所以只好牺牲格律了。
【
孤平和三平调】
前面讲到“一三五不论”并不完全正确,在某些情形下一三五必须论。
比如五言的平起平收句:
平平仄仄平
这一句的第三个字是可以不论的,用平声也可以。但是第一字如果改用仄声,就成了:
仄平仄仄平
除了
韵脚,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这叫“孤平”,是近体诗的大忌,在唐诗中极少见到。前引杜诗“臂悬两角弓”即是犯了孤平,象这样不合律的句子,叫作拗句。
老杜有意写过不少拗体近体诗,这种探索另当别论。
如果第一字非用仄声不可,怎么办呢?可以同时把第三个字改成平声:
仄平平仄平
这样就避免了孤平。这种作法,叫作拗救,意思就是避免了拗句。例如《复愁十二首》其三:
万国尚戎马,
故园今若何?
昔归相识少,
早已战场多。
第二句本该是“平平仄仄平”,现第一字用了仄声“故”,第三字就必须改用平声“今”了。
七言诗与此相似,也即其仄起平收句“仄仄平平仄仄平”的第三字不能改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必须把第五字改成平声,才能避免孤平。例如《
绝句漫兴九首》其一:
眼见客愁愁不醒,
无赖春色到江亭。
即遣花开深造次,
便教莺语太丁宁。
第一句本该是“仄仄平平仄仄平”,现在第三字用了仄声“客”,第五字就改用平声“愁”来补救(注意“醒”是平声)。
所谓“孤平”,是专指平收句(也就是押韵句)而言的,如果是仄收句,即使整句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至多算是拗句。例如把“仄仄平平仄”改成“仄仄仄平仄”,这不算犯孤平,是可以用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五言的仄起平收句:
仄仄仄平平
在这种句型中,第一字是可平可仄的,但是第三字不能用平声字,如果用了平声字,成了:
仄仄平平平
在句尾连续出现了三个平声,叫做“三平调”,这是
古体诗专用的形式,做近体诗时必须尽量避免,而且无法补救。
同样,七言平起平收句“平平仄仄仄平平”,第一和第三字都可平可仄,但是第五字不能用平声,否则也成了三平调。
只要能够避免孤平和三平调,“一三五不论”就是完全正确的。
【拗救】
如果仔细看一下前面所举的近体诗的几种基本格式,会发现一个规律:在一联之中,平声字和仄声字的总数相等。如果我们在“一三五”这些可灵活处理的地方,该用平声字而用了仄声字(或该用仄声字而用了平声字),那么往往就要在本句或对句适当的地方把仄声字改用平声字(或把平声字改用仄声字),以保持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也就是说,先用了拗(不合律),再救一下,合起来就叫拗救。
前面谈到的对孤平的补救属于在
本句自救。还有一种情况,是在对句补救。
比如在五言“仄仄平平仄”这种句型,第三字改用了仄声,往往就在对句的第三字改用平声来补救,也就是“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变成了“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例如《
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三句“鸿雁几时到”第三字该平而仄,第四句“江湖秋水多”就把第三字改成了平声。七言的与此相似,是“平平仄仄平平仄”的第五字用了仄声,就在对句的第五字改用平声来补救,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变成“平平仄仄仄平仄,仄仄平平平仄平”。
甚至是第一字,诗人也喜欢救一下。比如《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
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
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
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
花重锦官城。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用了仄声“晓”,第八句的第一字就改用平声“花”补救。
又如《阁夜》:
岁暮阴阳催短景,
天涯霜雪霁寒宵。
五更鼓角声悲壮,
三峡星河影动摇。
野哭几家闻战伐,
夷歌数处起渔樵。
卧龙跃马终黄土,
人事依依漫寂寥。
第三句第一字该平而仄(“五”),第四句第一字就改仄为平(“三”);
第七句第一字该平而仄(“卧”),第八句第一字就改用平声(“人”)。
有时候,是本句自救和对句补救混用。比如《解闷十二首》之一:
草阁柴扉星散居,
浪翻江黑雨飞初。
山禽引子哺红果,
溪女得钱留白鱼。
严格的格律应该是:
仄仄平平仄仄平
平平仄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而此诗的平仄为:
仄仄平平平仄平
仄平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仄平仄
平仄仄平平仄平
这里有本句自救(以“江”救“翻”,以“得”就“溪”),也有对句补救(以“留”救“哺”),但也有拗而未救的(“星”)。实际上,在“一三五”位置上拗而未救的也是很常见的。象
《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第二句的“沙”救了“渚”,“渚”又救了第一句的“风”,但是第一句的“猿”就未救。
象这样拗而未救,破坏了一联之中平仄数量的平衡,但是这些都发生在“一三五”的位置上,只要不出现孤平或三平调,就是可以容忍的,确切地说不能算拗。另外还有一种拗,出现在“二四六”的位置上,那才是真正的拗,在这里不讨论。但是有一种拗句,在唐诗中用得相当多,不能不提一下。请看《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
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
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
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
投诗赠汨罗。
第一句本该是“平平平仄仄”,却写成了“平平仄平仄”,第二、四字都用平声,违反了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逢双必反的规律。在七言中,就是把“仄仄平平平仄仄”写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比如《
咏怀古迹五首》,几乎每一首都用到这种特殊句型。其一:
支离东北风尘际,
漂泊西南天地间。
三峡楼台淹日月,
五溪衣服共云山。
羯胡事主终无赖,
词客衰时且未还。
庾信平生最萧瑟,
暮年诗赋动江关。
第七句是这种句型。其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
风流儒雅亦吾师。
怅望千秋一洒泪,
萧条异代不同时。
江山故宅空文藻,
云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