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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一网民咨询:我公司因股东不和,且巨额亏损,欲注销税务登记,但账面上仍有100多万的存货,请问注销时存货还要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吗?
市国税局回复:纳税人在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存货不需缴增值税,在销售时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方面请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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