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糖尿病患者驾驶须知
· 是否适合驾车应进行个体化评估。
· 应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需由有糖尿病管理能力的医生完成。体检应包括:对血糖控制情况的评估,低血糖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低血糖症状,视网膜病变、神经病变、肾脏病变、截肢和/或血管疾病。由评估者确定体检结果中是否存在增加驾驶风险的因素。
· 应了解如何预防、识别和治疗低血糖。
单纯生活方式干预的患者驾驶须知
· 通常可以相对安全地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但必须定期接受医疗监督。
未使用胰岛素促泌剂或胰岛素的糖友驾驶须知
· 和单纯生活方式干预的糖友一样,通常可相对安全地驾驶各种机动车辆,但必须定期接受医疗监督。
接受胰岛素促泌剂治疗的糖友驾驶须知
· 在接受定期医疗监督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开车的。
· 应主动咨询医生自我血糖监测频率,并通过坚持做好自我血糖监测记录来评估安全驾驶能力。
· 如经历任何清醒状态下的严重低血糖(定义为即使可以自我恢复,但需要他人帮助治疗或导致意识丧失的低血糖),应立即停止驾驶,尽快(不超过72小时)告知主管医生。
· 驾车前需检测血糖,驾车过程中至少每4小时检测一次血糖,或佩戴实时动态血糖监测装置。
· 应始终将血糖检测用品和能够快速吸收的碳水化合物放在容易获取的位置(如驾驶位的遮光板或中心仪表台)。
· 血糖低于4.0mmol/L时不应驾车,如低于4.0mmol/L,应在摄入碳水化合物至少45分钟后且血糖至少升至5.0mmol/L时才能恢复驾驶。
· 一旦怀疑发生低血糖和/或驾驶能力受损,应立即停止驾驶,进行血糖检测和治疗。应在摄入碳水化合物至少45分钟后且血糖至少升至5.0mmol/L时才能恢复驾驶。
· 如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不可继续驾驶。
1)驾驶中发生任何严重低血糖
2)非驾驶的清醒(非睡眠)状态下发生1次以上严重低血糖
·如达到以下标准,可考虑恢复驾驶:
1)近6个月内未发生严重低血糖
2)近6个月内未发生无症状性低血糖
· 如睡眠中发生严重低血糖,应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及在清醒和驾驶状态下复发的可能性,确定是否适合驾驶。
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友驾驶须知
· 同“接受胰岛素促泌剂治疗的糖友驾驶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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