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及其主要特征
科学首先指对应于自然领域的知识,经扩展、引用至社会、思维等领域,如社会学。它涵盖两方面含义:
(1)致力于揭示自然真象,而对自然作理由充分的观察或研究。
这一观察,通常指可通过必要的方法进行的,或能通过科学方法,即一套用以评价经验知识的程序而进行的。
(2)通过这样的研究而获得的有组织体系的知识。
科学知识指覆盖一般真理或普遍规律的运作的知识或知识体系,尤其指通过科学方法获得或验证过的。科学知识极度依赖逻辑推理。
哲学是人类对世界的思考和认识,因此分为主观和客观两种;而科学是可重复的客观规律,因此哲学包括科学。
主观的认识世界的方法,已经被大多数人抛弃,因为他们通常只是站在个人的角度去看问题,如果别人不知道论述人的角度,则不一定可以得到一致的结论,而论述人如果考虑到论述角度的问题,改用客观的论述,就成了科学。所谓客观是指,以任一第三人的角度,依相同的方法而得到相同的结论时,称之为客观。客观即符合事实之谓,具价值中立性、可经验性,在科学上则具可检验性、可重塑性。
近代的科学,旨在理性、客观的前提下,用知识(理论)与实验完整地证明出的真理。是指以培根倡导的实证主义,伽利略为实践先驱的实验方法为基础,以获取关于世界的系统知识的研究。分为以自然现象为对象的自然科学和以社会现象为对象的社会科学。与艺术,哲学,宗教,文学等相区别。现代科学,还包括以人类思维存在为对象的思维科学。
对于科学的核心特征或者说所谓科学精神,随着人类的进步,有不同的观点,目前一般认为科学具有如下特征:
(1)理性客观:从事科学研究一般不以“神”、“鬼”、“上帝”为前提(一些科学家仍会信仰宗教,但是“科学”本身是理性思维的结果),一切以客观事实的观察为基础,通常科学家会设计实验并控制各种变因来保证实验的准确性,以及解释理论的能力。
(2)可证伪:这是来自卡尔·波普尔的观点,人类其实无法知道一门学问里的理论是否一定正确,但若这门学问有部份有错误时,人们可以严谨明确的证明这部分的错误,的确是错的,那这门学问就算是合乎科学的学问。
(3)存在一个适用范围:也就是说可以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绝对真理。例如:广义相对论在微观世界失效,量子理论在宏观世界失效。不过科学家们仍然努力寻找与探索是否有某种理论可以囊括所有自然现象(至少在物理界,将相对论与量子力学合并,是至少延续数十年的雄心勃勃的行动)。
(4)普遍必然性:科学理论来自于实践,也必须回到实践,它必须能够解释其适用范围内的已知的所有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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