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蛀书的日子

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对书的渴望就烙在了生命里,书成了我的影子,不管家里的哪个房间,也不管哪个位置,触手可及的不是衣服,不是化妆品,而是书。书柜里且不必说,床头柜上常年是厚厚的一摞,电视机后、计算机旁、再就是床边,对了,还有枕头底下,我的周围就像长着一棵结着书的果子的树,无论我站着、坐着、躺着,只要我一伸手,就能摘到书。只有随手就能摸到书,我才觉得塌实,就像烟民的香烟,匪徒的手枪一样。是的,我不是个利落的人,书让我的家看起来有点凌乱,可很方便,我不计较家是不是一尘不染、是不是井井有条,我只要舒适、方便。办公室就更是书的领地了,书,常常摊满桌子,常常同时翻着几本,因为,累了,看看书就是我的消遣。我就像一只虫子,钻在用书搭建成的茧里,以书为食,缓慢而坚决地破茧化碟,在书的天空里翩翩起舞。

回想起最早对文字产生兴趣,那还是在我三岁多的时候吧。那正是“文革”如火如荼的时刻,宣传材料贴满了屋内屋外的墙壁,因为都是彩色的,母亲就把它当装饰品遮盖着泥墙的四壁。祖父认识几个字,在逗着我玩的时候就教我读,不知不觉中我都能背下来。祖父就以为我认识字了,去跟邻居们炫耀,大伯不信,因为他家里有个跟我同年的弟弟,什么字也不认识。大伯就来考我,他用手按住两边的字,问我中间空出来的字是什么。我能背下来呀,就从头往后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应,估计他手指按住了几个字,空出来的那个字是什么我就知道了。就这样我一字不差地“认”了出来,大伯就以为我真的认识字了,回家打了弟弟,骂弟弟什么也不会。我听说后,自然不敢说出真相,到现在也没有人知道我当时根本不认识字,是“联嘴片子”联下来的。现在想想,三、四岁大的孩子,怎么比过了半辈子的现在的我还狡猾呢。

也许这时候看的还不能算是书,可构成书的基础——文字,已经在三、四岁孩子的脑海里扎下了根,在白纸一般的记忆上,烙上了最初的墨香。

再长大点就去听说评书,这个古老的传播方式,给一字不识的我带来的阅读快乐,实在比能吃上那个年代难得一见的白面馒头还刻骨铭心。

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农村的娱乐生活十分贫乏,能来个说评书的就跟过年差不多。一般是生产队集体出钱,社员随便听,别的生产队的人也一样待遇,所以,只要一个生产队请人说书,十里八村的人都去听。父亲跟祖父自然是去听的,这是对他们劳累生活的难得奖赏,但他们谁也不愿意带着我。因为路远,我走不动,还得背着;听的时候,我还总想看说书人的表演,那说书人一般穿着长袍,敲一个扁圆的小鼓,旁边一般有个操三弦的伴奏,说到精彩处还要击“惊堂木”,唱的时候还挥舞胳膊,那个筷子一样的小棒儿时不时地就再空中划着优美的弧线 我个子小,看不到,就得把我抱起来,甚至骑在肩膀上,谁愿意抱着或者驮着个累赘听评书呢。可是偏偏我的耳朵尖,每次都能从别人的谈论中知道有说书的当晚在某某村,那天晚饭我就会早早回家,狼吞虎咽地吃完,再急忙离开家,到去那个村的必经之路上等着,远远看见父亲或祖父的身影,我就快往前跑,跑一段路后就躲在路边等,不敢离开太远,因为天逐渐黑了,我怕鬼,就是这不太远,我也要时常东张西望,一有风吹草动,我的头发都根根直立。但什么也抵挡不住评书的诱惑,包公啊、展昭啊什么的正等着我呢。我就这么躲躲闪闪地一路在前面跑,等走到离家已经很远了,大人要想让我自己回去吧,我就推说自己不敢回去了;想送我回去吧,他们就听不到开头了。就只好带着我去。虽然极不情愿,虽然呵斥我甚至骂我,我都乖乖地不出声,心里还在幸灾乐祸似地偷着笑,想——反正我能去听书了,反正你们得带着我……就只样,我没上学之前,肚子里已经装了不少零零碎碎的传奇故事,也许从那个时候起,我对中国古典文学的偏爱已经萌芽了。

我该上学了。

由于自己不认得字,只能跟着大人去听书,还时常遭到呵斥,所以上学是我最渴望的事,耳朵总是关心着小学报名的消息。是6月份吧,我记得天还不太热嘛,听说小学的老师来村里给要上学的学生登记报名了,平时跟我玩的都是比我大的孩子,他们都报名了,我不知道自己不够年龄,也跑回家要母亲给我报名,母亲说,你不够年龄,我没报,老师已经走了。我就使出杀手锏——哭,我边哭边用脚踢墙,后来索性躺在炕上双脚刨着墙角哭,足足哭了一上午,哭得母亲实在没办法,就去给我报了名,临时找了块花洋布给我缝了个只有32开课本那么大的书包,我就正式成为能在课堂上认字的人了 

发回来语文课本,我如获至宝,看得饭都顾不得吃,不认识的字,就缠着父亲或邻居高年级的孩子问,很快,书就不够我看的,就去看高年级的课本。经常是在人家家里看到人家吃饭了,礼节性地让我也吃,我才意识到该回家了,就急忙撂下书,一溜烟地跑回家。后来我就到处找有字的东西看。那时候器皿少,家家都有用废纸做成的像如今面盆状的笸箩,人们用它装针线、帽子,大一点的也装粮食。那个笸箩的做法就是把纸弄湿泡烂后,再用草木灰包成个包,外面包上厚厚的湿纸浆,放在屋里阴干而成的。为了美观,笸箩的外面一般再糊上纸,有的糊彩色的,大部分糊的是书纸。所以,我到了谁家,第一件事是找人家的笸箩看,那上面的字都是不连贯的,但也比没有强。这期间我幸运地发现家里“扫'四旧’”扫回来的大掸瓶里面还有母亲打笸箩剩的几本旧书,真像捡了个大元宝一样的兴奋,可作贼心虚,没敢马上看,赶紧把它藏起来了,等确定安全时再拿出来一看,有点傻眼了,没有几个字是认识的,字的笔画特别多,多到数过20多画的有的是。那是繁体字的书。我这个三年级学生,简体字还认识不了一箩筐,哪能认识繁体字呢!不过,汉字是表意文字(当然,我当时可不知道什么表意、表音的),从偏旁还能蒙出几个,就躲到庄稼地里去看。第一次看的结果是知道其中有一本是《西游记》,开始的故事就吸引人,以后就找机会反复看,再联系上下文往出,终于能看懂个大概,但是就是分不清(昼)、畫(画)、書(书)、盡(尽)这几个形近字,全得靠联系上下文,一直到大学才分清。后来用这种办法还看了两个剧本,一本《秦香莲》,一本《庵堂认母》,是有唱词的那种,由于唱词文字的精练,就更困难,但没有什么可看的,我硬是看懂了,当然不知看了多少遍。两本书都只有半个32开的书那么大,跟现在流行的“口袋书”一样的规格。看来,今天的时尚,也许早就是历史的曾经

得天独厚的是父亲是生产队的会计,有个保管帐本的卷柜,队里的学习材料也存放在那里,一次父亲忙着算帐,要我去队里给他取一本帐,我发现卷柜里居然有书,便偷偷掖在腰带上,用棉袄盖着偷了出来,把帐本放在父亲的写字台上时,我头压得很低,眼睛却向上翻着,偷瞄着父亲的眼神,脸红红的,心跳得像擂鼓,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当小偷。好在父亲专心算帐,根本没看我一眼,我还是扭扭捏捏地离开了,更主要的是怕那本书突然从腰带上滑下来,不敢走大步子。那是一本柳青的《创业史》,我就这样无意中一脚踏进了文学的殿堂,还是“偷”进去的。那之后,我总是在父亲算帐的时候守在旁边,谁叫出去玩也不去,等待父亲让我去拿帐本,我好偷偷换其他的书看。可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露出尾巴的时候,我偷着看书的事还是被父亲知道了,就再也不用我去拿帐本。真是奇怪,天下的父母就像商量好了似的,一律不让孩子看“闲书”。那之后我就只好真的偷,父亲飞卷柜钥匙是挂在裤腰带上的,在中午父亲睡觉的时候,我就盼他把身子翻到钥匙在上面的姿势,那样我就能偷着摘下钥匙,把书偷出来,当然,还得把钥匙再偷着挂上,这要冒很大的风险,一旦父亲发现,这一招便失灵了,这一招要是再失灵了,我就永远失去了看书的机会了,所以特别小心,当然成功率也很小,可毕竟有成功的时候。偷出来的书当然不敢公开看,冬天就没有庄稼地可以躲了,我就只好躲在被窝里打手电看。就这样我看了《山乡巨变》、《红日》、《红旗谱》《暴风骤雨》《边城风雪》等当代小说和一些现在记不起名字的小说,期间还看了很多的“小人书”,有时候为了看别人的“小人书”,要偷拿家里的鸡蛋换了好吃的送给人家,人家才给看一会儿。那鸡蛋,我可是只在过生日的时候才可以吃到的呀。

回想那时的偷书生涯,真是痛并快乐着。

我上高中的那年正值改革开放的开始,生产队解散了,父亲也要交出卷柜了,可我一点也不遗憾,卷柜里的书我已经看了不只一遍了。上了高中学习虽然忙,可还是断不了看小说的念头,那时候已经对四大古典小说、唐诗、宋词什么的产生了很大兴趣,好在有个同学考在中等师范学校,她学校有图书馆,就让她给我借书,即使在高考前的几个月,我还在看“闲书”——《千家诗》、《唐诗三百首》等。她却帮我洗衣服——我忙得连衣服都顾不得洗了却有时间看“闲书”,现在想起来还很感激我那个同学的无私帮助。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用省下的饭钱买了一套《红楼梦》价格是41角,我那时候的伙食费是一天5角,一套书是我8天的饭钱。现在的人都抱怨书价太贵,有谁能用8天的生活费买一本书吗?现在的《红楼梦》值不了他们一天的生活费,却还舍不得买,真不知是文化传播方式广了,还是人们已经不看书了。

大学我如愿以偿地进了中文系,才真正投入了文学书籍的海洋。正像高尔基说的那样:“我扑在书籍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每天只要不上课就泡在图书馆,看了老师开出的所有书目,看了我能查到的我想看的所有名著。因为我知道,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允许我买太多的书,离开这个图书馆,我以后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读到这么多的书了。当时异常庆幸,我的五个借书证可以借五本文学书,而别的专业学生只能借两本文学书,那三本是借专业书用的。我们还可以免费看古今中外名著改编的电影、电视剧,这让我的阅读视野急剧扩大,真正跟文学来了一次零距离的拥抱。当时正是金庸、琼瑶泛滥的时候,我钦佩自己能够理智地把握住阅读范围,没有把时间浪费在消遣的书籍上,不过琼瑶的书还是看了,那是在系里组织的对琼瑶作品的讨论会前,我一口气读了她的十几部作品,看得我搞不清哪个人物在哪本书里,这是我的阅读态度不好,也有琼瑶人物雷同的原因吧。金庸的书是毕业前等待分配的时候看的,看过之后觉得还真不错,比我小时候听的评书都好,甚至有愿望买一套他的书,可随着年龄的增大,对他的兴趣越来越小,也就流产了。

第一次开工资,手里有了自己的钱,兴奋得我好像看到怀里正抱着一抱书一样傻呵呵地笑。还没捂热,钱就送到了书店。在书店站着看书,腰和脚太疼了,还有店员那总在我脑后转悠的鄙夷目光,令我如芒刺般不能心安。

我常常看着自己那一架书胡思乱想:假如有一天发生了火灾,我什么都不要也得把书抢救出来。要知道,那每一本书的来历都是我生活的一个坐标,失去了就再也补不上了,何况那书中还有我的点评。什么失去了都可以弥补,惟有记忆,失去了不会再来。搬家时托运丢了的一箱书和一个笔记本,令我一想起来就揪心地痛,我再不能承受失去它们了。

如今,我行走坐卧都离不了书,买个背包,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装下16开本的书,一个女人,背包里背的不是香水口红眉笔眼影,而是书,你不会认为她没有女人味吧。我倒希望你能够相信“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让我躲在精神的家园里饮雨露、沐甘霖,少了许多对生活苦难的记忆,多了许多对人生美好的向往;读书,跟一些高尚的人攀谈,让我学做一个灵魂高洁的雅士,看一些卑鄙的人表演,让我知道什么该唾弃逃避。不如意时,书分担着我的痛苦,梦想成真时,书分享着我的快乐。书,是陪我一辈子的伴侣,也将是我永远而常新的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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