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顺有话如是说:关于“杀人取财”的内容(讲于2020年4月28日)
心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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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行清净)
谋财害命,栽赃陷害,伤天害理,必遭恶报。有些人太自我,太自大,太自私,做人没良知,做事没底线,更别提什么信仰和道德追求了。我在秦皇岛工作时,听人汇报过一个极端的案例,有两个不法小青年为了几百块钱,竟然把一个人给杀死了。为取财直接把人杀死的毕竟极少见,但间接的谋财害命者却不在少数。比如说,偷盗诈骗,抢劫钱财,把人逼上绝路的有之,因之发生争斗导致死人的有之等等。这与杀人有什么区别呢?还有为官不廉,贪赃枉法,迫害良善者,还有庸医或昧良心的医生,为了贪财置人于死地者等等,这不也是杀人取财的行径吗?再进一步说,人不仅有肉体生命,还有政治生命、精神生命等等。若为官者不讲道德良知,拿着别人的政治生命当儿戏;若为师者只图钱财误人子弟,这就是在杀人的慧命,是另一种形式的杀人取财。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因果不爽。什么是因果?因果就是作用力等于反作用力。杀人一万,自损八千,加减乘除,天道好还,如何甩出去的还会如何返回来。放在历史的大视野和长过程来看,杀人者必被人杀,骗财者终被人骗,即使躲过自身,却往往躲不过子孙,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外邪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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